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宙邦: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7-03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19-053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7 月 3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7 月 2 日-2019 年 7 月 3 日。其中: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7 月 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9 年 7 月 2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7 月 3 日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深圳新宙邦科技大厦 16 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覃九三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63,900,25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3.26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63,300,25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3.10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58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00,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15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584%。

    注:公司目前总股本以 378,801,368 股计算,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

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887,7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4%;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174%;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887,7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4%;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174%;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887,7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4%;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174%;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887,7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4%;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174%;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878,9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0%;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6%;弃权 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512%;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26%;弃权 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62%。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武嘉欣律师、王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
                                     4
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3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