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5月20日止)2020-05-26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
鉴证报告
截至2020年 5月 20日止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1-2
二、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3 -5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357118_B02号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宙邦”)
截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以
下简称“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编制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
告,并保证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新宙邦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
作的基础上对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
业道德规范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
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以获取有关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金额
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新宙邦的上述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并在
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新宙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20年5月20日止的前期投
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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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357118_B02号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仅供新宙邦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
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优妹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 倩
中国 北京 2020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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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截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止
一、 编制基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是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编制的。
二、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0 号)核准,同意本公司在创业板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 6,500 万股新股,根据申购情况本次确定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758,620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每股人民币 34.80 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 1,139,999,976.00 元,
扣除发 生的券 商承 销佣金 及其 他发行 费用 后,实 际募 集资金 净额 人民币
1,122,261,524.4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0]000166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根据本公司《2018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六次修订稿)》,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1 海德福高性能氟材料项目(一期) 80,000 50,000
2 惠州宙邦三期项目 48,000 20,000
3 荆门锂电池材料及半导体化学品 16,000 10,000
项目(一期)
4 补充流动资金 34,000 34,000
合计 178,000 114,00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
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
予以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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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截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止
四、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海德福
高性能氟材料项目(一期)、惠州宙邦三期项目、荆门锂电池材料及半导体化
学品项目(一期)进行了预先投入,含税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 11,324 万元,
该等项目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含税金额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1 海德福高性 能氟材料项 50,000 727
目(一期)
2 惠州宙邦三期项目 20,000 9,202
3 荆门锂电池 材料及半导 10,000 1,395
体化学品项目(一期)
合计 80,000 11,324
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借款等筹资方式预先投入上述项目的
含税投资额。
五、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含税自
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324 万元。
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含税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1 海德福高性能氟 材料项 727 727
目(一期)
2 惠州宙邦三期项目 9,202 9,202
3 荆门锂电池材料 及半导 1,395 1,395
体化学品项目(一期)
合计 11,324 1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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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截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止
六、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批情况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计划已于 2020
年 5 月 24 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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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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