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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宙邦: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20-05-26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0-070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0号)核准,同意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创业板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500万股新股,根据

申购情况本次确定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758,620股,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34.80 元 , 收 到 股 东 认 缴 股 款 共 计 人 民 币
1,139,999,976.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17,738,451.5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22,261,524.4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0]000166号验资报告

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2018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六次修订稿)》,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海德福高性能氟材料项目(一期)            80,000                 50,000

 2     惠州宙邦三期项目                          48,000                 20,000

       荆门锂电池材料及半导体化学品项目
 3     (一期)                                  16,000                 10,000



                                       1
 4     补充流动资金                           34,000                 34,000

       合计                                  178,000                114,00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之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

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
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
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安永华明
(2020)专字第61357118_B02号),截至2020年5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
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海德福高性能氟材料项目(一期)、惠州宙邦三期项目、荆
门锂电池材料及半导体化学品项目(一期)进行了预先投入,含税投入金额共计

人民币11,324万元,该等项目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拟     自筹资金预先      本次置
               项目名称
号                                 投入金额       投入含税金额      换金额

      海德福高性能氟材料项目(一
 1                                      50,000             727          727
      期)

 2    惠州宙邦三期项目                  20,000           9,202        9,202

      荆门锂电池材料及半导体化
 3                                      10,000           1,395        1,395
      学品项目(一期)

              合计                      114,000         11,324       11,324

     四、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
    2020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1,32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324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2020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2018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六次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11,32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324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符合公司《2018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六次修订稿)》,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因此,
我们同 意公 司使 用募集 资金11,324万 元置 换预 先投入 募投 项目 的自 筹资金

11,324万元。

    (四)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的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的 鉴 证 报 告 》 ( 安 永 华 明 ( 2020 ) 专 字 第
61357118_B02号),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已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应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20年5月
20日止的前期投入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

                                             3
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
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安永华明

(2020)专字第61357118_B02号);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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