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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宙邦: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26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审慎负责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
合公司《2018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六次修订稿)》,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金额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32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324万
元。




                                         独立董事:戴奉祥    孟鸿   张晓凌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