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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梅泰诺: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28  

						证券代码:300038            证券简称:梅泰诺          公告编号:2017-086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4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范贵福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
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本事项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本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
用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孙公司事项。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宁波诺信睿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宁波诺信睿聚投资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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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以下简称“宁波诺信睿聚”)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本事项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本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通
过宁波诺信睿聚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 SSP 平台中国区域研发及商用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
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 SSP 平台中国区域研发
及商用项目建设主体和资金投入主体变更为宁波诺信睿聚及其下设子公司,即宁
波诺信睿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诺睿投资有限公司、梅泰诺(北京)数据科技有
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中易电通(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为中国境内及香港特别行政区。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
   5. 《关于变更 SSP 平台中国区域研发及商用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
       告》;
   6.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
       资金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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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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