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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梅泰诺: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12-20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关
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软件开发及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现
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1. 我们审核了公司的《软件开发及服务合同》,了解了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
背景情况,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章程》
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
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2. 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合同的条款,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合同的条款遵循了
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张龙飞      朱莲美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