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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梅泰诺: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北京金科汇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2018-01-22  

						证券代码:300038           证券简称:梅泰诺           公告编号:2018-007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北京金科汇晟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基本情况概述

    1.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泰诺”)拟
使用自有资金 1,500 万元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北京金科汇晟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基金”)。该
基金本次计划募集规模人民币 34,500 万元,本次投资全部完成后,公司占该基
金的出资比例为 4.35%。
    2. 该基金共五个合作方,除公司外其他合作方包括:北京金科君创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君创”)、宁波君合鸿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湖州鼎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晨光宏盛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3.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北京金科汇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合作方介绍

   (一) 普通合伙人

   名称:北京金科君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管弦悦
   注册资本:10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1 月 27 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甲 11 号院 1 号楼 10 层 1002 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
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股东情况:宁波君创信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管
弦悦。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志勇先生为金科君创参股股东,持股比例 2.5%,
未担任其他职务,不构成关联关系。
   私募基金备案号:P1002828。
   北京金科君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 月,是一家在中国基金业
协会备案的专业投资管理公司。目前管理金科汇鑫(一期)、金科汇利(二期)
两只创业投资基金,资金总额超过 3.2 亿元人民币。
   金科君创主要投资于北京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关注上海、杭州、成都
等创新创业活跃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专业的投资管理、高效的决策机制、积
极的增值服务、良好的投资业绩得到投资人及同行的认可,逐渐形成“金科君创
资本”的品牌认同。

   (二) 有限合伙人
   1)宁波君合鸿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 1 号办公楼十八号 878 室

   成立日期:2017 年 7 月 31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金科君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2
   2)湖州鼎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湖州市嘉年华国际广场 D 座 D202-51 室

   成立日期:2016 年 5 月 23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向国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
证券、期货)、资产管理(除金融资产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财务
咨询,软件开发,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大股东名称:金向国
   3)北京晨光宏盛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白浮泉路甲 12 号-10 号

   成立日期:2009 年 3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张洋
   主营业务: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
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股东名称:北京晨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三) 关联关系或其它利益关系说明

   合作各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   基金的主要情况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8年1月18日,公司与合作方签署了《北京金科汇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协议自各方签署盖章后并各自履行审批程序后生效。
    基金主要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1. 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3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普通合伙人
         1       北京金科君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           1.45%
   有限合伙人
         1       宁波君合鸿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500.00        53.62%
         2       湖州鼎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00.00        34.78%
         3       北京晨光宏盛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         5.80%
         4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4.35%
                 合计                                        34,500.00        100.0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未参与基金份额认购。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按照 30%、30%和 40%的比例分三期缴付,每期
出资由各合伙人依据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资通知所载明的金额和方式,向基金缴
付。
   (二) 合伙事务的执行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基金的合伙
事务,并且对外代表基金。
   (三) 存续期限
       合伙企业存续期为 8 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基本经营期 8 年期满后,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可单方决定
延长经营期限,但以延长 2 年为限。经营期限延长的,应为合伙企业办理相应的
变更登记手续。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后,可以另行延长或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四) 投资范围及方式
       合伙企业主要投向 TMT(科技、媒体和通信)、医疗健康和智能制造领域,
以及其他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新技术领域。
    投资方式包括股权投资及协议允许的其他投资方式。
   (五) 投资限制
   1.        合伙企业投资的企业应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
   2.     单笔投资的股权占比,原则上不超过该公司总股本的 30%;单个项目投
资额不得超过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 20%,不得成为投资项目的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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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除用于本协议约定的对企业的投资外,合伙企业的其他资金只能存放托
管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等风险低、流动性强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保本型固定收
益类投资产品,因此形成的收益称为合伙企业的临时投资收入(“临时投资收
入”)。
   4.     合伙企业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投资于已上市企业(所投资企业上市后,基金所持股份未转让及其配售
 部分除外)。
 (2)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房地产(包括购买自用房地产)等业务。
 (3)投资于股票、期货、企业债券、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
 金融衍生品。
 (4)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5)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以及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的形式募集资金。
 (6)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资金拆借、赞助、捐赠等。
 (7)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六) 经营管理
   1. 合伙企业同意由普通合伙人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委会”),投委会委
员由合伙人大会根据合伙人的推荐名单选举产生,决定投委会委员需经包括普通
合伙人在内的合计持有实缴出资总额的 2/3 以上(不含本数)合伙人表决通过方
可做出决议。
   2. 投委会根据本协议和管理协议的约定,对投资项目及其退出进行审议,
并根据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做出最终决策。
   3.     投委会由 7 名成员组成,其中由普通合伙人推荐 4 名委员,有限合伙人
推荐 3 名委员。普通合伙人须向全体有限合伙人提供投委会全体成员的名单及简
历,并在将来投委会成员变更后的 7 日内向全体有限合伙人提供变更后的投委会
全体成员的名单及新任委员的简历。为避免疑义,投委会不属于合伙企业的下设
机构。
   (七) 管理费
    除非普通合伙人予以豁免或者调低,合伙期限内对每一有限合伙人适用的年
度管理费费率为2%,相应计费期间不足一年的、按照该等期间的天数占365天(每
年)比例计算相应计费期间的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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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收益分配
   1. 还本分配
    为尽早实现成本回收,应首先按照出资比例在同等顺位基础上对其他合伙人
的投资本金(即累计实缴出资)进行还本分配,当期未能完全还本的,下期继续
优先还本,直至支付给各合伙人的累计还本金额等于其累计实缴出资;

   2. 投资收益分配
    完成还本分配后,如有剩余,可分配收益将按80/20原则分配。即收益的80%
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收益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九) 退出方式
    基金投资项目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被投资企业上市或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方式退出,项目退出决策程序与项目投资决策程序一致。


   四、   本次投资的目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参股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专注TMT(科技、媒体和通信)、医疗健
康和智能制造领域,本次投资借助专业机构的实力和战略资源、整合普通合伙人
丰富的投资管理、运营管理经验和有限合伙人的资金优势、政府引导基金的政策
支持,通过被投资企业价值的提升, 以获得投资的资本增值。
    2.存在的风险
    (1)合作方对共同设立基金达成共识,但由于基金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基金存续期较长,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
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
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
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本基金,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构成重大影响,对
公司当期和未来不会产生重大财务影响。
    公司承诺在参与投资设立本基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6
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
金)、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五、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北京金科汇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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