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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梅泰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3-26  

						证券代码:300038           证券简称:梅泰诺            公告编号:2018-046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新增加会计政策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
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
来适用法处理。
       2. 变更会计政策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
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18 年 3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会计政
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1. 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
据相应调整。公司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本年金额 495,521,839.47 元,列示终止
经营净利润本年金额 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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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
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公司营业
外收入减少 81,379.18 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
   四、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
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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