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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梅泰诺: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2018-04-16  

						证券代码:300038          证券简称:梅泰诺           公告编号:2018-051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8 年 3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全文等公告。在公司的事后审核中发现,由于年报编制人员工作疏忽,导致文件
中内容存在遗漏及乱码情况。现补充更正公告如下:


    1. 在《2017 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
估计 28、收入
   1?销???
   2、提供劳务
   3?让?资产??权
    更正如下:
    1、销售商品
    2、提供劳务
    3、让渡资产使用权


    2.在《2017 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5、应收账款,内容如下: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47,420,849.42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无
     补充披露内容如下:
       注释: 由于 2017 年本公司收购宁波诺信睿聚、上海锦阜等公司,导致合
并范围发生变更。扣除合并范围变动导致的影响后,当期实际发生的计提金额
3,609,410.86 元,未达到 2017 年净利润金额 487,268,383.64 元之 10%,因此
无需按照《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0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第十
九条第六款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3. 在《2017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
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互联网营销业
       补充说明如下:
       注:关于互联网营销业务不适用《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第五
条的规定的说明
       1)鉴于公司与客户均签署了保密协议,特别是重点客户的合作模式存在特
殊性,对于媒体方的流量导入方式、用户数、流量占比等数据由于属于客户的
隐私数据,因此出于商业合作因素等无法逐项披露。
       2)根据公司的业务特性,能够反映公司主要业务的标准应该是以客户(包
括直接类和代理类)为核心的相关数据,如客户数量、重点客户合作情况、对
应营业收入等数据。对于每秒报价笔数、每秒成交笔数、日均报价笔数、日均
成交笔数、日均成交金额、日均网页抓取数、日均关键词展示等数据,会涉及
客户隐私或属于媒体方数据,公司无法取得。
       基于以上原因,《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第五条(一)、(二)不
适用公司业务。
   本次补充和更正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因本次补
充更正公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
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敬请广大投资者谅
解。
   特此公告。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