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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梅泰诺:关于与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8-07-05  

						证券代码:300038              证券简称:梅泰诺          公告编号:2018-088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三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合
同内容的每一阶段仍需单独签署协议约定具体事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谨
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及长期收益的影响存在不
确定性。
    3、截至目前,最近三年上市公司未出现签订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不达预
期的情况。


一、     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海南工信厅”、“甲方”)与北京梅泰诺
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中国智慧城市产业与技术
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丙方”)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签订了《人工
智能和大数据产业集群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与海南工信厅同日签署了上述
协议的子协议之一《共建海南人工智能研究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现将上
述有关协议内容公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 3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
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
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北京梅泰诺通信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中国智慧城市产业与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人工智能和大数
据产业链企业与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生态链的全面深
度战略合作,为海南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助力海
南成为更加开放、更有活力、更为国际化的改革开放试验区。经双方友好协商,
达成以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      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是主管海南省
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与公司均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关
系。
       丙方:中国智慧城市产业与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中国智慧城市产业技术创
新战略联盟”与“中国智慧城市产业联盟”于 2018 年合并成立而来。中国智慧
城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2012 年在科技部的指导下成立,专注于智慧城市标
准、技术和产品创新、人才培养等工作。中国智慧城市产业联盟 2013 年在工业
和信息化部指导下成立,专注于智慧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等工作。北京梅泰诺通
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尹洪涛任联盟执行理事长,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
系。


三、      《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集群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作方围绕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全产业链,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基地、人
工智能研究院、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投资基金、国际研发总部、数据资产运营
中心、数字海南发展智库、基于智慧灯杆的城市智能服务及大数据应用平台、数
字海南建设等方面,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力争 3 年内形成 50 亿元的产业规模,5
年内形成百亿级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集群。
       (一)建设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基地
       发挥梅泰诺公司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领域的龙头带动作用,联合中国智慧城
市产业与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集聚一批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研发服务型企业、机
构和领军人才团队,建设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基地,构建海南人工智能服务平
台生态圈和产业创新生态系统。
       (二)建设人工智能研究院
       面向人工智能产业重大科技需求,以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张晓东博士为带
头人,联合集聚全球人工智能领域的高端人才团队和企业,重点聚焦人工智能、
大数据领域前沿技术原创研发,开展产品开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产业推广
等工作,实现产业链、创新链和资金链的深度融合,吸引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
人工智能产业高端人才、高端团队项目,打造系统高效、全国领先的人工智能产
业体系。
    公司已经与甲方签署《共建海南人工智能研究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容
同上。
    (三)设立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投资基金
    联合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及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规模 150 亿元的人工
智能和大数据产业投资基金,围绕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全产业链,在人工智能和大
数据产业基地、人工智能研究院、国际研发总部、数据资产运营中心、数字海南
发展智库、基于智慧灯杆的城市智能服务及大数据应用平台、数字海南建设等方
面进行产业投资和资本运作,支撑百亿级的产业规模。
    (四)共同成立数据资产运营中心
    梅泰诺公司依托在大数据运营方面的优势,联合海南省国有公司共同成立数
据资产运营中心,构建全省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开展政务数据资产市场化运
营,打造覆盖数据集成、数据管理、数据开发、数据应用完整的大数据管理和应
用体系,实现数字价值倍增效益,助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重点产业发展。
    (五)组建数字海南发展智库
    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学者、行业龙头企业高管、咨询机构资深专家等担任顾问、
理事和学术指导,组建数字海南发展智库,通过开展国际研讨会、报告会、论坛、
专项课题研究等形式,将智库建设成为数字海南发展战略交流和支撑平台。
    (六)建设基于智慧路灯的城市智能服务及大数据应用平台
    推进结合大数据、云计算、边缘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的新型智慧灯
杆应用落地,建设基于智慧灯杆分布的具备泛在感知、便捷传输、终端计算及智
能交互的城市智能运行系统,形成向政府提供城市管理数据应用,向企业提供应
用开发的数据支撑、向居民提供智能服务的大数据应用开发平台,为建设数字城
市提供强力的数据支撑,推进海南省向实现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
城市管理精细化、生活环境宜居化和数据经济融合化的信息智能岛迈进。
    (七)共同推动数字海南建设
    依托梅泰诺在大数据方面的积累及经验,综合运用大数据及区块链等先进手
段,各方合力推动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信用评价模型;依托梅泰诺在京
津冀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的成果和经验,推动生态环境监测,加强人
工智能、大数据等高新技术应用,逐步建设统一规划、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天
地一体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
    在精准营销方面,基于梅泰诺智能营销平台体系及上下文检索、预测数据分
析、机器学习等大数据营销技术,围绕旅游消费、自由贸易等方面,为海南提供
面向全球的精准数字营销服务,帮助海南相关旅游、自由贸易企业大幅提高收入。
    综上,本协议为合作拓展签署的框架性协议,后续合作具体事宜仍需双方协
商确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次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业绩产
生重大影响。


四、   合作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企业就扩大双方合作进行沟通洽谈,为深化合作提供
服务和便利。
    2.支持乙方和丙方在海南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和政策支持,保障项目在
省内各地的实施。
    (二)乙方和丙方
    1.把海南省列为重点发展区域,结合海南省相关产业优势、产业发展需求以
及乙方发展战略布局,制定在海南的发展计划。丙方充分、积极支持。
    2.根据合作内容,乙方和丙方组织生态圈的整体力量,保障项目所需的人才、
技术和资源投入,推进在海南合作项目的落地实施。
    3.妥善采集、存储、处理、分析和使用海南省政府提供的相关数据信息,保
护政府数据信息安全,依法保障社会和公众信息安全利益不受侵犯。
    合作方按照本协议内容展开各项工作,具体合作项目可签订专项合同,以加
快推进项目落实。
五、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协议签署双方的合作有助于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通过资源的整合与
协同,有助于双方在智慧城市建设、物联网等领域深入合作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借助海南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战略定位以及自贸区建设带来的软环境提升
和改革红利,公司继续深耕“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链,借新时期海南发展的
东风,帮助梅泰诺更好打造基于大数据的跨境数字营销平台。
      2.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及长期收益的影响存在不
确定性。
       3.本协议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不构
成重大影响。
       4.签订协议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
应的决策和审议程序。


六、      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为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具体的合同
金额、实施内容将根据双方后续工作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
于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涉及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
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2、公司最近三年内签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序号             最近三年披露的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1      公司与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 2016 年 6 月 1 日      正常履行中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      公司与上海诺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宁 2016 年 6 月 16 日   正常履行中
         波诺裕泰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3      公司与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1 日 正常履行中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4      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 年 5 月 17 日    正常履行中
         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3. 2017 年 3 月 26 日,公司已披露董事、副总裁、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敏女
士减持计划,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除此之外,未来三个月内,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或者减持的
情形。


七、     其他说明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深交所的披露要求,根据双方后续合作的进展情
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
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