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梅泰诺: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8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以及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
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阶段性投资于
安全性好、流动性较高、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
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实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最高额度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使用闲置
的募集资金投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
    张龙飞      朱莲美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