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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数知科技: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8-11-23  

						证券代码:300038           证券简称:数知科技          公告编号:2018-143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 2015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的部分股份;
2、 本次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为 18,406,956 股,占总股本的 1.5708%;于解禁
   日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 18,406,956 股,占总股本的 1.5708%。
3、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二)。


一、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及后续股本变化情况
    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核发的证监许可
[2015]2145 号《关于核准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西日月同辉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北京梅泰诺
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泰
诺”、“数知科技”或“公司”)向贾明、江西日月同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日月同辉”)发行 18,260,869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日月同行信息技术(北
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同行”)100%股权,发行价格为 23.00 元/股。
同时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的方式向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芜湖海厚泰捌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计 4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1,520,737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04 元/股。
   2015 年 9 月 25 日,日月同行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户
事宜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梅泰诺已持有日月同行 100%股权。2015 年 11

                                    1
月 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登记及限售手续,本次用于购买资产的
18,260,869 股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 11,520,737 股股份分别登记至全体交
易对方名下。2015 年 11 月 12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29,781,606 股新股上市。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160,649,389 股变更为 190,430,995 股。
    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2 月 8 日核发的(证监许可
[2017]192 号)《关于核准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诺牧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向上
海诺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诺牧”)发行 126,888,217 股股
份购买其持有的宁波诺信睿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诺信”)100%
股权,发行价格 33.10 元/股。同时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的方式,向不
超过 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017 年 3 月 8 日,公司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户事宜
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梅泰诺已持有宁波诺信 100%股权。2017 年 3 月 1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登记及限售手续,本次用于购买资产的 126,888,217
股股份将登记至上海诺牧名下。2017 年 3 月 24 日,本次向上海诺牧发行的
126,888,217 股新股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190,430,995 股变更为
317,319,212 股。
    2017 年 8 月 7 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的公告》,因
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询价工作,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8 月 7 日开市起
停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共向 5 名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101,190,475
股,发行价格 33.60 元/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99,999,96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75,138,000.0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3,324,861,960.00 元。本次发行的限售起始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7 日。发行完成
后,公司股本总数增加至 418,509,687,股。
    3. 2018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 年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18,509,6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1.50 元(含

                                          2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8 股,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至 1,171,827,123
股,其中:限售流通股 763,876,374 股,无限售流通股 407,950,749 股。


二、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所做的限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 业绩承诺
    日月同辉、贾明承诺日月同行 2015 年、2016 年以及 2017 年经审计的净利
润合计不低于 15,960 万元,其中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分别不低于 4,000
万元、5,200 万元以及 6,760 万元。以上净利润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公司与日月同
辉及贾明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
承诺及补偿与奖励协议》,“如果日月同行当期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当期承诺净利润
的 90%的,或者承诺期内日月同行合计实际净利润未达到 15,960 万元,则认购
人应向发行人支付补偿”。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文号为大信审字【2018】第 1-00934 号的
审计报告。经审计日月同行 2017 年度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计算依据)为 6,535.11 万元,其中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 0.002 万元,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535.11 万元。日月同行 2017 年度净
利润金额 6,535.11 万元超过当期承诺净利润的 90%,且 2015 年至 2017 年三年
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6,452.59 万元,超出承诺期内日月
同行累计承诺净利润 15,960 万元。因此,日月同行完成了 2017 年度业绩承诺。

       (二) 股份锁定承诺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取得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锁定期情况如下:
    (1)贾明
    贾明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为自上市公司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 12 个月;为保障《盈利预测承诺及补偿与奖励协议》所述之补偿安排
能够充分实现,贾明所持有股份从法定锁定期届满之日起,分三年共三次分别进
行解禁,解禁股份数量占贾明取得的公司股份总数比例分别为第一次 31.25%、
第二次 62.50%、第三次 6.25%。第一次、第二次解禁的股份数量应分别扣除 2015
                                    3
年、2016 年业绩补偿的股份数量,第三次解禁的股份数量应扣除 2017 年业绩补
偿的股份数量及资产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量。
    贾明所持股份第一次解禁时间为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若日月同行当期实际
净利润达到当期业绩承诺,贾明第二次、第三次解禁的时间为日月同行当年专项
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若日月同行当期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当期业绩承诺,贾明第二
次、第三次解禁的时间为公司董事会作出当年业绩补偿决议 5 个工作日后。本次
发行结束后,贾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约定。
    (2)日月同辉
    日月同辉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为自上市公司股份发
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3)贾明与日月同辉承诺,将严格遵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关于认购的梅泰诺股份的锁定期/限售期的规定。
    (4)公司和贾明、日月同辉一致同意,如《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中关于贾明、日月同辉所认购的梅泰诺股份的锁定期/限售期的规定与中
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公司和贾明、日月同辉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
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用于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本次用于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可上市交易;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 90%,或者
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 90%的,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此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 关于提供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贾明、日月同辉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
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贾明、日月同辉保证向参与
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
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
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2、贾明、日月同辉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
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贾明、日月同辉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
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如因贾明、日月同辉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梅泰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贾明、日月同辉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本次交易因贾明、日月同辉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贾明、日月同辉将暂停转让在梅泰诺拥有权益的股份,并
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梅
泰诺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贾明、日月同辉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报送贾明、日月同辉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贾明、日
月同辉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投资者赔偿安排。

      (四) 关于本次交易的承诺
    1、贾明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有固定居所并具有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拥有与梅泰诺签署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和履行该等
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日月同辉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拥有与梅泰诺签署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和
履行该等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2、在贾明、日月同辉与梅泰诺签署的相关交易协议生效并执行完毕之前,
贾明、日月同辉保证不就贾明、日月同辉所持日月同行的股权设置质押等任何第
三人权利,保证日月同行正常、有序、合法经营,保证日月同行不进行与正常生
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保证日月
同行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标的资产行为。如确有需要,贾明、日月同辉须经梅
泰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3、贾明、日月同辉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
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5
    4、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贾明、日月同辉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
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
况。

        (五) 关于标的股权权属的承诺
       1、日月同行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解散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规
定的需予终止的情形。
       2、贾明、日月同辉所持有的日月同行股权权属清晰、完整,并已履行了全
额出资义务;贾明、日月同辉为该等股权的最终和真实所有人,不存在以信托、
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等方式持有该等股权的情形;贾明、日月同辉所持有的
该等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设置质押、信托等权属限制,也不存在被
查封、冻结等妨碍该等股份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日月同行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日月同行最近三年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
为。
       4、股权转让方以交易资产认购梅泰诺发行的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障碍。

        (六) 关于避免资金占用、关联担保的承诺
       为保障梅泰诺的合法权益,贾明不可撤销地承诺,在本次交易后不会占用梅
泰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或要求其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
       (为保障梅泰诺的合法权益,日月同辉不可撤销地承诺,在本次交易后不会
占用梅泰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或要求其为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

        (七) 关于本次交易不可撤销的承诺
       贾明、日月同辉承诺,在本次交易获得梅泰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情况
下,除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未予以核准,梅泰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贾明、日月同辉持有的日月同行的股权之交易为不可撤销事项。

        (八) 关于不存在一致行动及关联关系的承诺本次交易不可撤销的承诺
    1、贾明持有江西日月同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的股权,为江西日月同辉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贾明与江西日月同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构成一致
行动人关系。(贾明持有日月同辉 90%的股权,为日月同辉实际控制人,日月同
                                      6
辉与贾明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2、除上述一致行动人关系外,贾明、日月同辉与梅泰诺、梅泰诺的关联方
及梅泰诺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

      (九)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贾明、日月同辉及贾明、日月同辉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梅泰诺及其子公
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
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梅泰诺
及其股东特别是其中小股东利益。
     2、贾明、日月同辉及贾明、日月同辉关联方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中国
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梅泰诺《公
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不损害梅泰诺及其股东特别是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贾明、日月同辉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
贾明、日月同辉及贾明、日月同辉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梅泰诺及其子公司
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贾明、日月同辉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
     梅泰诺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贾明及日月同辉两位
股东合计持有的日月同行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之一(及另一交易对方日月同辉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贾明、日月同辉承
诺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
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贾明、日月同辉保证以上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十一) 关于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
诺
     贾明、日月同辉承诺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
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贾明、日月同辉保证以上说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7
   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截止目前,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接受公司担保的情况。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二)。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8,406,956 股,占总股本的 1.57%;于解禁日
         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 18,406,956 股,占总股本的 1.57%。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 1 名。
         4. 本次股份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
    序号            股东全称                                          份数量占公司股
                                        份总数           售数                              市流通数量
                                                                      份总数的比例
            江西日月同辉投资
     1                                18,406,956       18,406,956         1.57%           18,406,956
              管理有限公司

               合    计               18,406,956       18,406,956         1.57%           18,406,956

         5.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
   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本结构
                               股数         比例(%)         股数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
                           505,259,049       43.12         -18,406,956        486,852,093              41.55
通股份
1、高管锁定股              131,565,086       11.23              0             131,565,086              11.23
2、首发后限售股            373,693,963       31.89         -18,406,956        355,287,007              30.32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
                           666,568,074       56.88         +18,406,956        684,975,030              58.45
通股份
三、股份总额              1,171,827,123      100.00             0             486,852,093            100.00



   五、     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8
2.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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