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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洲电气:关于签署200MW风电BT总承包工程的公告2017-11-20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电气          公告编号:2017-086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 200MW 风电 BT 总承包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工程结算款支付完毕之日止。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合同中已就违约、赔偿和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
能受外界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造成公司不能按时完工,给合同履行带来一
定的不确定性。

       (2)本合同涉及金额较大,存在因其他方原因而导致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风
险,存在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及违约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二、合同签署概况
       2017 年 11 月 16 日,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亚
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亚洲新能源金湖县 100MW 风电场
BT 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 “金湖风电合同”),合同总价款 85,000 万元(大写:
捌亿伍仟万元整),约占 2016 年度营业收入的 64.42%;与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
发电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亚洲新能源宝应县 100MW 风电场 BT 总承包合同》(以下
简称 “宝应风电合同”),合同总价款 87,000 万元(大写:捌亿柒仟万元整),约占
2016 年度营业收入的 65.93%;共计合同总价款 172,000 万元,约占 2016 年度营业
收入的 130.35%。
    该合同为日常经营类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合同当事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亚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亚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83100008240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金湖县闵桥工业集中区健康路28号

    法定代表人:王炤

    注册资本: 伍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产品的研发、销售;风力发电站的投资、建设。

    2、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号:32102300019772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宝应县城西工业集中区西首

    法定代表人:代兆倩

    注册资本: 伍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新能源投资、技术研发与技术咨询服务;风力发电。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上述两家公司与本公司没有发生过任何交易,上述合
同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该合同为日常经营类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

    (三)履约能力分析

    1、亚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已取得了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

核准文件苏发改能源发【2016】1418 号文件等项目前期核准文件;经审查亚洲新能

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项目的合法持有人,并且已与多家机构及银行洽谈

项目合作资金的投入。因此董事会认为其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已取得了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

核准文件苏发改能源发【2016】1417 号文件等项目前期核准文件;经审查亚洲新能

源(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项目的合法持有人,并且已与多家机构及银行洽谈

项目合作资金的投入。因此董事会认为其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标的

    1、金湖风电合同
   工程名称:亚洲新能源金湖县100MW风电场
   工程地点:金湖县闵桥镇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苏发改能源发【2016】1418 号文件
   工程内容及规模:100MW
     2、宝应风电合同
   工程名称:亚洲新能源宝应县100MW风电场
   工程地点:金湖县闵桥镇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苏发改能源发【2016】1417 号文件
   工程内容及规模:100MW


    (二)项目的建设内容
   合同总承包范围为亚洲新能源金湖县100MW风电场、亚洲新能源宝应县100MW风电
场设备的施工图纸设计、供货及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
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场内道路、办公
和生活临建、调试及配合整套启动、售后服务等。
   (三)工程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暂定为2019年6月30日完工
   (四)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五)BT总承包合同价格
    1、亚洲新能源金湖县 100MW 风电场工程 BT 总承包价格为人民币 85,000 万元(大
写:捌亿伍仟万元整)。
    2、洲新能源宝应县 100MW 风电场工程 BT 总承包价格为人民币 87,000 万元(大
写:捌亿柒仟万元整)。
    如有变更,变更执行项目当地最新电力安装工程或土建施工工程预算标准在 BT
承包额中增减。
    (六)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
    1、预付款:本合同采取总承包方垫资建设,无预付款;
    2、进度款:总包方负责协助业主方进行融资,业主方依据项目建设的进度及融
资到位资金,将所有融资到位款全部用于支付总承包进度款;至并网发电,累计应
支付总承包额 70%的进度款;
    3、验收款:完成竣工验收决算日为 T 日。T+37 日内,业主方累计支付 BT 总承
包额的 80%;
    4、T+365 日前,BT 业主方支付 BT 总承包额的 20%;具体金额按竣工验收决算
金额进行调整。
    5、结算方式: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

     (七)付款保障措施

    1、业主方承诺在未支付完全部工程款前,BT 总承包本项目新形成的资产(包
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在建工程、设备、经营权)全部归 BT 总承包方所有;
    2、项目并网后未支付完全部工程款前,项目的发电收益全部归 BT 总承包方所
有,直至支付完毕全部工程款。发电收益所得不可抵减业主方欠 BT 总承包方欠款;
       3、项目股东持有该项目的全部股权质押至 BT 总承包方并办理工商质押登记。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履行相应的责
任或义务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损失。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协议书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其他

       本合同于2017年11月16日在哈尔滨签署,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确认收入,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的签署,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为公司向能源互联网业务转型
奠定了基础,也是公司省外承揽的最大规模风电项目;
       2、在合同生效满足建设条件后,公司将根据该工程的进度安排工程施工建设及
资金的筹措,合同的顺利执行有助于公司未来两年业绩的提升;
       3、本次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法律意见

书。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见证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认为:《金湖风电总承包合同》及《宝应风电总承包合同》

项下九洲电气与合同相对方亚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亚洲新能源(宝

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真实存在,其分别具有签署相应合同的合法资格,并且《金

湖风电总承包合同》及《宝应风电总承包合同》的签署和合同内容合法、真实、有

效。

       3、备查文件

       (1)公司签署的《亚洲新能源金湖县 100MW 风电场 BT 总承包合同》及《亚洲

新能源宝应县 100MW 风电场 BT 总承包合同》

       (2)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200MW

风电 BT 总承包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