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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洲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9-17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战略
发展规划。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
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丛艳                  张明远                  张成武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