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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回天新材: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7-11-07  

						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 2017-52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
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项下内容尚未开展,后续业务合作的具体实施内容和进
度将以另行签订的实际业务合同、协议为准。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与中
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分别
简称“本协议”、“协议”)。为适应国内外建筑市场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发展趋势
对胶粘剂产品的需要,充分发挥各自资源和技术优势,共同进行雄安新区建筑项
目的开拓建设,合作双方本着“双赢、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等原则,建立战略
合作关系。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负责人:张巨伟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15日
                                    1
    营业场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东大街5号开元金融中心1-2201
    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装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工
程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装饰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规
定的地基与基础、建筑防水、钢结构与网架工程的施工,建筑材料的销售,房屋
及建筑机械租赁,园林绿化,塑钢、铝合金门窗的销售、安装。(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涛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4年6月22日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16号中建文化城二期办公楼1单元17层
    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装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工
程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装饰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规
定的地基与基础、建筑防水、钢结构与网架工程的施工,建筑材料的销售,房屋
及建筑机械租赁,园林绿化,塑钢、铝合金门窗的加工、销售、安装;建筑工程
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和相关的技术研究、开发、咨询与管理服务;
晒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是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三级子公司,是中国
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的国有大型骨干施工企业,是集房建施工总承
包、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设计与施工、钢结构和市政施工于一体的建筑施工企业,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以及建筑甲级设计资质和人防甲级设计
资质等专项资质,具有年承揽合同额达200亿元以上,年实现营业收入100亿元以
上的综合能力。
    3、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的履行不构
成关联交易。
    (三)签订协议需履行的审议决策及备案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签订无须相关部
门审批或备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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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乙方: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宗旨
    双方在雄安新区项目合作中建立互信、惯例与默契是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基
础,提高运营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雄安新区项目开拓建
设。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
关合同的基础。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确定乙方为建筑胶材料类产品的重要供应商,依据雄安新区项目合作建
设进度给与乙方80%以上的采购份额,并按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支付乙方货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接待甲方客户的相关考察,乙方承认并尊重甲方客户信
息属于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自行接触和泄漏上述信息。
    乙方将甲方列为战略合作伙伴。
    乙方有责任根据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对其产品质量负责,并根据合同约定向甲
方提供产品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支持。
    (四)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不固定期限。
    (五)保密
    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
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助于提升公司高端
建筑胶产品在京津冀地区尤其是雄安新区的销售业务,扩大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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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促进公司整体经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不涉
及具体金额。本协议项下内容尚未开展,后续业务合作的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将
以另行签订的实际业务合同、协议为准。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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