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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回天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3-07  

						 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 2018-18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后
的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
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要求
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
务报表。
    根据上述三项规定,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相关会计科目名称和金额进行了调整。
    二、审批程序
    2018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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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 列 示 持 续 经 营 净 利 润 本 年 金 额
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110,852,422.75 元。

(2)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
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比较数据不    其他收益:31,349,665.51 元。
调整。

(3)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
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支”的资产处置损
                                          资产处置收益-787,312.08 元。
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
相应调整。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
润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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