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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回天新材: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环境信息情况的补充公告2018-05-08  

						     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2018-26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环境信息情况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7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了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根据《湖北证监局关于加强辖区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经自查,公司被列为襄阳市 2017 年重点排污单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文件要求,
现对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中“第五节 重要事项 /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 3、环
境保护相关的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一、环境信息补充更正前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否

      公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致力于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工艺,持续

改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以治理厂区环境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

改善环境质量。公司于2009年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国际标准认证。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能较好地执行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和

“三同时”制度。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气、废水和废渣。公司采取相应措施对三废进行综

合利用,取得了良好成效:

      废气主要为投料工序和混合搅拌工段产生的粉尘及反应釜产生的TVOC。粉尘经脉冲滤

筒除尘机除尘,同时生产车间配套通风抽气装置,并经活性炭吸附后外排,主要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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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废水主要是少量的地面洗涤水和生活污水。经“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后COD浓度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固体废物来源于预聚体制备过程中清洗下来不能再利用的废渣。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

      录》(环发[1998]089号)中有关规定:这类从树脂、乳胶、增塑剂、胶水/胶粘剂的生产、

      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必须送由具备相关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主要来源于制冷机、空压机等设备,通过在噪声源处加装噪声消音设备及减震装置

      后,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9-90)三级限值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存在

      违法违规行为。



             二、环境信息补充更正后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公司或子公 主要污染物及特                排放口 排放口分                   执行的污染              核定的排放 超标排放情
                              排放方式                          排放浓度                排放总量
  司名称     征污染物的名称              数量    布情况                    物排放标准                 总量       况
                              处理后达
               化学需氧量                                       245 mg/L    500mg/L     10.49 吨    10.49 吨   未超标
                               标排放
                                                厂区东北
                              处理后达
                悬浮物                     1    废水总排         19 mg/L    400mg/L     0.814 吨    0.814 吨   未超标
                               标排放
                                                口
                              处理后达
                  PH                                              6.58        6-9          --          --      未超标
湖北回天新                     标排放
材料股份有                                      一车间废
  限公司                                         气排放
                              处理后达
                 粉尘                      2         口、       21.2 mg/m3 120mg/m3     439.6kg     439.6kg    未超标
                               标排放
                                                四车间废
                                                气排放口
                              处理后达          四车间废 0.62 mg/m3
               非甲烷总烃                  2                               120mg/m3      19.0kg      19.0kg    未超标
                               标排放           气排放口 /0.39 mg/m3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相关要求建设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环评和环境保护验收,持

      续加强环保设施运维管理,定期开展环保设施运行状态检查。报告期内,各项环保设施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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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相关建设项目已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并进行了验收,本年度无新

增环评审批。公司于2017年6月7日取得襄阳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下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

号:4206621706000007A。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已在襄阳市高新区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备案编号为:420600-GX-2018-001-M。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每年度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公司新建项目验收已按照要求,将验收信息在公司网站和验收信息平台进行了公示和公

开。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公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致力于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工艺,持续

改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以治理厂区环境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

改善环境质量。公司于2009年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国际标准认证。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能较好地执行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和

“三同时”制度。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气、废水和废渣。公司采取相应措施对三废进行综

合利用,取得了良好成效:

    废气主要为投料工序和混合搅拌工段产生的粉尘及反应釜产生的TVOC。粉尘经脉冲滤

筒除尘机除尘,同时生产车间配套通风抽气装置,并经活性炭吸附后外排,主要污染物排放

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废水主要是少量的地面洗涤水和生活污水。经“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后COD浓度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固体废物来源于预聚体制备过程中清洗下来不能再利用的废渣。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

录》(环发[1998]089号)中有关规定:这类从树脂、乳胶、增塑剂、胶水/胶粘剂的生产、

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必须送由具备相关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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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主要来源于制冷机、空压机等设备,通过在噪声源处加装噪声消音设备及减震装置

后,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9-90)三级限值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存在

违法违规行为。



    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内容补充更正外,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
将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刊登更新后的《2017 年年度报告》。因上述内容补充更
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编制、审核
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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