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天新材: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2018-07-27
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2018-32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2018年7月9日,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章
锋、吴正明、刘鹏、史襄桥、王争业、赵勇刚、金燕、耿彪、许宏林、邹永亮、
李群等十一名自然人(以下简称“章锋等十一名自然人”)协议转让所持公司股
份的通知,章锋等十一名自然人已于2018年7月9日与曹洪俊签署了《股权转让协
议》,曹洪俊合计受让章锋等十一名自然人协议转让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份28,7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18-30)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完成情况
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
户登记手续,并收到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18年7月26日。
本次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章锋等十一名自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3,017,51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90%,其中章锋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115,136,65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0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由占总股本的30%以上降低为占总股本的
30%以下。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受让方曹洪俊合计持有公司28,716,000股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75%,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