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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回天新材:关于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201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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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2018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7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62),并于 2018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了《关
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64),于 2019 年 1 月 3 日披露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回购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
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19 年 1 月 16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回购公司股份 4,261,1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最高成交价为 6.9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23 元/股,
支付的总金额为 27,917,437 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