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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回天新材:关于第一期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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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2018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公司拟以不高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
方式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含)人民币 10 元/股,回购期
限为自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
2018-62)。
    截至 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一期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关于
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 2018 年 12 月 15 日披
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64)。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分
别于 2019 年 1 月 19 日、2019 年 2 月 13 日、2019 年 3 月 5 日、2019 年 4 月 3
日、2019 年 5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5、2019-17、2019-21、2019-36、2019-4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截至 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回购公司股份
  7,107,4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7%,最高成交价为 8.2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23 元/股,支付的不含交易费用的总金额分别为 50,007,193.59 元(回购资金总
  额产生的利息共计 22,837.82 元,回购支付的资金总额含使用部分利息进行的回
  购),累计回购资金使用总额已达到公司第一期股份回购方案的最高限额,至此,
  公司第一期股份回购方案已提前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与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一致。
      二、本次回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共计回购股份 7,107,4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7%,若本次回购
  股份全部成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锁定,按照截至 2019 年 5 月
  9 日的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19,744,138        28.13%     126,851,562        29.80%
二、无限售流通股         305,968,274        71.87%     298,860,850        70.20%
三、股份总数             425,712,412      100.00%      425,712,412      100.00%
      三、本次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办理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并依法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本次回购实施过程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第
  十八条、第十九条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及价格等的要求,
  并遵守了相关规定。
      在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1,969,300 股(2019
  年 4 月 30 日至 2019 年 5 月 9 日),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
  年 12 月 14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2,719,320 股)的 25%。
      根据《回购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公司定期
  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
内;(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
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1、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股份回购
实施完成后,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3、 根据《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
权利。
    4、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未能实施,
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实施。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