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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科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8-11-09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9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18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继
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
益)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授权期限
为自 2019 年 2 月 3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即自 2019 年 2 月 3 日起至 2020
年 2 月 19 日 止 )。 详 情 请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10 月 2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
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现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
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合同名称:结构性存款合同
    2、起息日:2018 年 11 月 8 日
    3、到期日:2019 年 2 月 8 日
    4、本息付款保证:光大银行声明及保证本金的安全,并及时支付相关收益
    5、存款本金:人民币 5,000 万元
    6、存款期限:90 天
    7、存款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
    8、收益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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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计息规则
     ①利随本清。
     ②计息规则:30/360
    (2)结息付息方式
    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向光大银行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账户账号。在存期内若公司提供给光大
银行的银行账户账号发生变更,公司应及时书面通知光大银行,并获得光大银行的正式书面确
认书,否则由此而引起的纠纷将由公司承担责任。
    本存款利随本清。如光大银行确遇有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并经公司书面确认后,受
不可抗力影响的对应利息部分可延迟至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再支付(光大银行对此不向公司支
付违约金及罚金)。
    9、存款利率:到期支取利率 4.2%(年利率)
    10、公司本次在光大银行的存款金额 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50%。
    11、收益情况:本次在光大银行的存款预计最高将会为公司带来约 52.5 万元收益。
    12、违约责任:光大银行保证按本合同规定还本付息。如不能按时还本付息,以实际拖欠
的金额为基数,自拖欠之日起,光大银行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光大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本次购买光大银行的理财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除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对外投资的
内部控制规定外,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
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性。
    2、建立跟踪监控机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并按季度
上报董事会委托理财进展情况和异常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汇报。
    3、公司内审部负责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
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
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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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
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
况、相关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6、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应为正规的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
他用途,开立或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投资期满后资金应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日常
资金的正常周转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
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1、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购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0 天的银行保本
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7 年 9 月 1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7 年 11 月 30 日,预期最高年化
收益率为 4.4%,实际收益为 86.79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到账。
    2、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共 5,000 万元购买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支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开放型 92 天人民币产品,收
益起算日为 2017 年 11 月 10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2 月 10 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 4.3%,
实际收益为 54.78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2 月 11 日到账。
    3、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 万元、超募资金 12,000 万元共 13,000 万元在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7 年 11 月
10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5 月 10 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 4.4%,实际收益为 286 万元,
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到账。
    4、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购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
稳健型 870391 号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7 年 11 月 14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2 月 26 日,
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 4.19%,实际收益为 95.51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到账。
    5、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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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7 年 12 月 1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6 月 1 日,
预期到期支取利率 4.45%(年利率),实际收益为 178.2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6 月 4 日
到账。
    6、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00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3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2 月 6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8 月 8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6%,
实际收益为 115.32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8 月 8 日到账。
    7、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共计 5,000 万元购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9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2 月 7 日,产品
到期日为 2018 年 5 月 7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55%,实际收益为 55.51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5 月 8 日到账。
       8、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共 5,000 万元购买平
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开放型 92 天人民币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2 月 14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5 月 17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45%,实际收益为 56.08 万元,实际
收益已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到账。
    9、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2 月 28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5 月 28 日,
预期到期支取利率 4.40%(年利率),实际收益为 88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到
账。
    10、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5 月 8 日,产品到
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8 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 4.70%(年利率),实际收益为 117.5 万元,实
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到账。
       11、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12,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5 月 10 日,产品
到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10 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 4.80%(年利率),预期最高收益约为 318.93
万元。
    12、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产品到
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18 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 4.65%(年利率),预期最高收益约为 1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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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
    13、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5 月 30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8 月 28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9%,实际收益为 60.41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到账。
    14、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
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6 月 1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8 月 30 日,预期年化收益
率 4.9%,实际收益为 36.25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到账。
    15、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6 月 4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4 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 4.7%,实际收益为 156.73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到账。
    16、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000 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8 月 13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9 年 1 月 31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45%,预期最高收益约为 104.24 万元。
    17、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8 月 29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29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3%,预期最高收益约为 54.19 万元。
    18、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
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8 月 31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29 日,预期年化收
益率 4.3%,预期最高收益约为 31.81 万元。
    19、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11 月 5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9 年 5 月 5 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 4.1%,预期最高收益约为 164 万元。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光大银行签署的《结构性存款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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