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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科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9-05-09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4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18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继
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
益)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授权期限
为自 2019 年 2 月 3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即自 2019 年 2 月 3 日起至 2020
年 2 月 19 日 止 )。 详 情 请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10 月 2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
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现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贵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000
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产品。具
体情况如下:

    一、在光大银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基本情况

    1、合同名称:结构性存款合同
    2、起息日:2019 年 5 月 8 日
    3、到期日:2019 年 8 月 8 日
    4、本息付款保证:光大银行声明及保证本金的安全,并及时支付相关收益
    5、存款本金:人民币 8,000 万元
    6、存款期限:90 天
    7、存款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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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收益分配方式
    (1)计息规则
     ①利随本清。
     ②计息规则:30/360
    (2)结息付息方式
    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向光大银行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账户账号。在存期内若公司提供给光大
银行的银行账户账号发生变更,公司应及时书面通知光大银行,并获得光大银行的正式书面确
认书,否则由此而引起的纠纷将由公司承担责任。
    本存款利随本清。如光大银行确遇有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并经公司书面确认后,受
不可抗力影响的对应利息部分可延迟至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再支付(光大银行对此不向公司支
付违约金及罚金)。
    9、存款利率:到期支取利率 3.75%(年利率)
    10、公司本次在光大银行的存款金额 8,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8.38%。
    11、收益情况:本次在光大银行的存款预计最高将会为公司带来约 75 万元收益。
    12、违约责任:光大银行保证按本合同规定还本付息。如不能按时还本付息,以实际拖欠
的金额为基数,自拖欠之日起,光大银行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二、购买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
    2、发行主体: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收益起算日:2019 年 5 月 9 日
    5、产品到期日:2019 年 8 月 9 日
    6、产品风险评级:二级
    7、认购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8、投资期限:92 天
    9、资金来源:公司部分超募资金 5,000 万元
    10、收益分配方式
    (1)产品收益计算期限:92 天(按照算头不算尾的方式确定理财收益计算期限,如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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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存款提前终止的应进行相应调整)。
    到期日(含当日)或提前终止日(含当日)至分配日之间不计付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2)结构性存款收益计算基础
    ACT/360 , 指产品收益计算期限的实际天数乘以到期年收益率除以 360。
    ACT/365,指计产品收益计算期限的实际天数乘以到期年收益率除以 365。
    30/360,指每月按 30 天计算,以产品收益计算期限的实际月数乘以到期年收益率除以 12。
    (3)分配日: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支付理财本金及收益。
    本结构性存款采用到期支付理财收益的支付方式。
    (4)收益分析及计算
    在过去 10 年内,USD3M-LIBOR 最高为 5.725%,最低为 0.22285% ,现行 USD 3mlibor 为 2.
5599%。只要在未来的 92 天期限内 USD3M-LIBOR 不超出区间[0%-5.25%] ,客户就能得到大于
等于 3.75%的年化收益。根据现行 USD 3mlibor 远期曲线和定价模型测算,本产品有 95%的可
能性收益率等于 3.75%(年利率)。
    上述理财产品收益分析及计算中所采用的全部数据均为模拟数据,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理
财产品实际收益水平。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5)结构性存款资金的分配
    1) 若未发生风险揭示书所述之风险,则银行于分配日向客户分配结构性存款本金及产品
收益。
    2)若发生风险揭示书所述之风险,则:
    ①银行仅于分配日按照每一客户本金占本结构性存款项下所有客户结构性存款本金总额
的份额比例对本结构性存款可获得的收益总额进行分配;
    ②银行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理财合同约定继续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偿权,追偿所得在扣
除银行为实现权利而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上述约定进行分配,到期日(或提前终
止日)至再分配日期间,不计付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银行将及时公布追偿工作进展。
    11、投资范围
    本结构性存款销售所汇集资金作为名义本金,并以该名义本金的资金成本与交易对手叙作
投资收益和 USD3M-LIBOR 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应当提前在银行网站、营
业网点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调整;客户不接受的,可以申请提前赎回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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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预期年化收益率:3.75%(扣除理财产品费用后可获得的年化收益率)
    13、公司本次购买民生银行理财产品的出资 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24%。
    14、收益情况:本次购买民生银行理财产品预计将会为公司带来约 47.26 万元收益。
    (二)本次理财产品风险揭示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结构
性存款本金,不保证产品收益,客户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具体而言,本结构性
存款产品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下所述的风险。
    1、市场风险:如果在结构性存款运行期间,市场未按照结构性存款成立之初预期运行甚
至反预期运行,客户可能无法获取预期收益,甚至可能出现零收益;
    2、流动性风险:产品期限内,除非另有约定,投资本结构性存款的客户不能提前终止或
赎回;
    3、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成立风险:若由于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结构性存款产
品成立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其他非因银行的原因导致本理财产品未能投资于理财合同所
约定投资范围,或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在认购期内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可能对结构性存款产品的
投资收益表现带来严重影响,或发生其他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难以成立的原因的,经银行谨
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理财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银行有权但无义务宣布本结
构性存款产品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投资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成立的风险;
    4、通货膨胀风险:有可能因物价指数的上升导致产品综合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即实
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5、政策风险:因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原因,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及收益产生不利影
响的风险;
    6、提前终止风险:当银行本着为客户锁定收益或减少损失的原则视市场情况提前终止本
结构性存款产品,客户可能获取低于预期的收益,且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实现的理财收益并不
必然高于产品正常到期实现的理财收益;
    7、延期支付风险:在发生政策风险或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项下对应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延期
的情况下,银行会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偿权,因此可能会导致理财收益延期支付;
    8、信息传递风险: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结构性存款的信息披露公告。
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登陆银行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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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结构性存款
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9、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
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可能致使结构性存款面临损
失的任何风险。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无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本次购买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除严格执行公
司有关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规定外,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
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性。
    2、建立跟踪监控机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并按季度
上报董事会委托理财进展情况和异常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汇报。
    3、公司内审部负责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
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
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
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
况、相关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6、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应为正规的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
他用途,开立或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投资期满后资金应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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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的正常周转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
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1、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 万元、超募资金 12,000 万元共 13,000 万元在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7 年 11 月
10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5 月 10 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 4.4%,实际收益为 286 万元,
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到账。
    2、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7 年 12 月 1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6 月 1 日,
预期到期支取利率 4.45%(年利率),实际收益为 178.2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6 月 4 日
到账。
    3、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00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3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2 月 6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8 月 8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6%,
实际收益为 115.32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8 月 8 日到账。
    4、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共计 5,000 万元购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9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2 月 7 日,产品
到期日为 2018 年 5 月 7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55%,实际收益为 55.51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5 月 8 日到账。
    5、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共 5,000 万元购买平
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开放型 92 天人民币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2 月 14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5 月 17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45%,实际收益为 56.08 万元,实际
收益已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到账。
    6、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2 月 28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5 月 28 日,
预期到期支取利率 4.40%(年利率),实际收益为 88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到
账。
    7、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5 月 8 日,产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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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8 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 4.70%(年利率),实际收益为 117.5 万元,实
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到账。
    8、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12,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5 月 10 日,产品到
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10 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 4.80%(年利率),实际收益为 312.22 万元,
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到账。
    9、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产品到
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18 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 4.65%(年利率),实际收益为 116.29 万元,
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到账。
    10、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5 月 30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8 月 28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9%,实际收益为 60.41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到账。
    11、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
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6 月 1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8 月 30 日,预期年化收益
率 4.9%,实际收益为 36.25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到账。
    12、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6 月 4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4 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 4.7%,实际收益为 156.73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到账。
    13、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000 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8 月 13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9 年 1 月 31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45%,实际收益为 104.24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到账。
    14、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8 月 29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29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3%,实际收益为 54.19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到账。
    15、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
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8 月 31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29 日,预期年化收
益率 4.3%,实际收益为 31.81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到账。
    16、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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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11 月 5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9 年 5 月 5 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 4.1%,实际收益为 164.2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9 年 5 月 8 日到账。
    17、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11 月 8 日,产品到
期日为 2019 年 2 月 8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2%,实际收益为 52.67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到账。
    18、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12,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11 月 12 日,产
品到期日为 2019 年 2 月 12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2%,实际收益为 136.5 万元,实际收益已
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到账。
    19、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共计 5,000 万元
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 100%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11 月 20 日,
产品到期日为 2019 年 2 月 20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2%,实际收益为 52.93 万元,实际收益
已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到账。
    20、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9,2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2,800 万元共计 12,000 万
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 100%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11 月 30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9 年 5 月 29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2%,预期最高收益约为 248.55 万元。
    21、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000 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9 年 1 月 31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9 年 5 月 2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3.95%,
实际收益为 49.24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9 年 5 月 5 日到账。
    22、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15,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9 年 2 月 12 日,产品
到期日为 2019 年 5 月 12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预期最高收益约为 180 万元。
    23、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9 年 2 月 21 日,产
品到期日为 2019 年 5 月 22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预期最高收益约为 49.32 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光大银行签署的《结构性存款合同》
    2、《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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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说明书》
4、《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风险揭示书》
5、《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客户权益须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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