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9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18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继 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 益)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授权期限 为自 2019 年 2 月 3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即自 2019 年 2 月 3 日起至 2020 年 2 月 19 日 止 )。 详 情 请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10 月 2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 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现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 购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挂钩标的: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价格 AU1912 (以下简称“黄金期货价格”) 3、产品风险评级:稳健型产品 4、产品期限:93 天 5、产品所属类型:结构性存款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 7、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 8、成立日:2019 年 5 月 28 日,本产品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 1 9、结算日:2019 年 8 月 27 日,产品年化收益率于当日确认 10、到期日:2019 年 8 月 29 日 11、产品收益分析与计算 (1)预期年化收益率 本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根据以下条款确定: 1)若挂钩标的结算日价格小于执行价格,则预期年化收益率 =3.87% 2)若挂钩标的结算日价格大于等于执行价格,则预期年化收益率 =3.97% 3)在产品存续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调整,本产品不相应调整预期年化收益率。 (2)预期收益计算方法 预期收益=存款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365 (3)情景分析(为方便起见,产品说明书中所涉及的数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两位后 舍位) 情景 1:结算日价格小于执行价格 若客户认购金额为 1000 万元,挂钩标的期初价格为 300 元,执行价格为 300*110%=330 元,结算日价格为 300*100%=300 元,则客户收益=10,000,000×3.87%×93÷365=98,605.48 情景 2:结算日价格大于等于执行价格 若客户认购金额为 1000 万元,挂钩标的期初价格为 300 元,执行价格为 300*110%=330 元,结算日价格为 300*120%=360 元,则客户收益=10,000,000×3.97%×93÷365=101,153.42 华夏银行郑重提示:本产品是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华夏银行在本产品到期时只保 证存款本金,不保证存款收益。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在出现最不利的市场情形时,投资者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存款 本金。投资者应在对此风险有充分认识基础上谨慎投资。 本说明书中的任何预计收益、预期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 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华夏银行对本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 投资者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 (4)本金及收益支付 本产品到期后,华夏银行将于到期日当日的 22:30 至 24:00 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如本 产品因故提前到期的,则到期日以华夏银行通知为准。 12、投资对象:存款产生的全部利息或部分利息与黄金期货价格挂钩。 2 13、预期收益计算方法:预期收益=存款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365 14、预期年化收益率:3.9% 15、公司本次购买华夏银行理财产品的出资 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24%。 16、收益情况:本次购买华夏银行理财产品预计将会为公司带来约 49.68 万元收益。 二、本次理财产品风险揭示 根据华夏银行提供的《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揭示书》,本产品为 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适合有投资经验的客户购买。投资本产品,公司可能主要面临以下 风险: 1、法律及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 以及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 致本产品收益降低。 2、利率风险:如果在产品期限内,市场利率上升,本产品的收益率不必然随市场利率上 升而提高。 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项下,除提前终止条款约定事项外,客户没有提前终止权,可能 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4、投资风险:本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取决于所投资金融工具的收益率,客户应对此有充分 的认识。除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或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预期收益、测算 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华夏 银行对本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客户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 5、提前终止风险:遇国家法律法规或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本产品正常运作,或 根据市场及投资运作情况经华夏银行合理判断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等情形,华夏银行有权 提前终止本产品,投资者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6、操作风险:在本产品管理运作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等均可能引致相关 风险。 7、信用风险:如发生本产品所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违约或其它交易对手违约,或华夏银 行被依法撤销、申请破产等情形,将会影响本产品的投资收益,甚至收益为零。 8、其他风险:指由于不可抗力或非华夏银行原因发生的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 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导致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 3 行,进而影响产品的资金收益。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华夏银行无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本次购买华夏银行的理财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除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对外投资的 内部控制规定外,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 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性。 2、建立跟踪监控机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并按季度 上报董事会委托理财进展情况和异常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汇报。 3、公司内审部负责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 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 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 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 况、相关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6、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应为正规的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 他用途,开立或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投资期满后资金应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日常 资金的正常周转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 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4 1、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7 年 12 月 1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6 月 1 日, 预期到期支取利率 4.45%(年利率),实际收益为 178.2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6 月 4 日 到账。 2、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00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3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2 月 6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8 月 8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6%, 实际收益为 115.32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8 月 8 日到账。 3、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2 月 28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5 月 28 日, 预期到期支取利率 4.40%(年利率),实际收益为 88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到 账。 4、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5 月 8 日,产品到 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8 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 4.70%(年利率),实际收益为 117.5 万元,实 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到账。 5、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12,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5 月 10 日,产品到 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10 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 4.80%(年利率),实际收益为 312.22 万元, 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到账。 6、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产品到 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18 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 4.65%(年利率),实际收益为 116.29 万元, 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到账。 7、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5 月 30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8 月 28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9%,实际收益为 60.41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到账。 8、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 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6 月 1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8 月 30 日,预期年化收益 率 4.9%,实际收益为 36.25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到账。 5 9、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6 月 4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4 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 4.7%,实际收益为 156.73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到账。 10、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000 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8 月 13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9 年 1 月 31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45%,实际收益为 104.24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到账。 11、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8 月 29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29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3%,实际收益为 54.19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到账。 12、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 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8 月 31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29 日,预期年化收 益率 4.3%,实际收益为 31.81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到账。 13、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11 月 5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9 年 5 月 5 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 4.1%,实际收益为 164.2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9 年 5 月 8 日到账。 14、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11 月 8 日,产品到 期日为 2019 年 2 月 8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2%,实际收益为 52.67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到账。 15、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12,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11 月 12 日,产 品到期日为 2019 年 2 月 12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2%,实际收益为 136.5 万元,实际收益已 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到账。 16、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共计 5,000 万元 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 100%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11 月 20 日, 产品到期日为 2019 年 2 月 20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2%,实际收益为 52.93 万元,实际收益 已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到账。 17、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9,2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2,800 万元共计 12,000 万 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 100%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11 月 30 6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9 年 5 月 29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2%,预期最高收益约为 248.55 万元。 18、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000 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9 年 1 月 31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9 年 5 月 2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3.95%, 实际收益为 49.24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9 年 5 月 5 日到账。 19、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15,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9 年 2 月 12 日,产品 到期日为 2019 年 5 月 12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实际收益为 180.45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到账。 20、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9 年 2 月 21 日,产 品到期日为 2019 年 5 月 22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实际收益为 49.32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到账。 21、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9 年 5 月 8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9 年 8 月 8 日,预 期年化收益率 3.75%,预期最高收益约为 75 万元。 22、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000 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利率结构性 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9 年 5 月 9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9 年 8 月 9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3.75%,预期最高收益约为 47.26 万元。 23、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15,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9 年 5 月 15 日,产品 到期日为 2019 年 11 月 15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3.9%,预期最高收益约为 351 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 2、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3、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揭示书 4、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客户权益须知 特此公告。 7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