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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科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9-05-31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0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18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继
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
益)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授权期限
为自 2019 年 2 月 3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即自 2019 年 2 月 3 日起至 2020
年 2 月 19 日 止 )。 详 情 请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10 月 2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
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现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7,000 万元购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2、发行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产品结构:结构性存款计划下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及其他交易场
所交易的各项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具体投资品种包括存/拆放交易、同业存款交易、同业借
款交易、国债、金融债、企业债、银行次级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券回购
交易、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回购/逆回购交易等;同时通过主动性管理,运用
结构简单、风险较低的相关金融工具提高产品收益率。
    4、挂钩标的:3 个月美元 LIBOR 利率
    4、产品期限:9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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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6、预期到期利率:根据协议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表现,向公司支付浮动利息(如
有,下同),预期到期年利率=2.0%+(R-2%)×N/D ,2.0%及 R 均为年化利率。其中,N 为观察期
内挂钩标的处于目标区间内的实际天数,D 为观察期实际天数,R 为预期到期最高年化利率。
公司可获得的预期到期最低年化利率为 2.0%,预期到期最高年化利率为 3.8%。
    7、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7,000 万元
    8、起息日:2019 年 5 月 30 日
    9、到期日:2019 年 8 月 28 日
    10、清算期:到期日当日(北京银行提前终止日)支付本金,到期日(北京银行提前终止日)
后 3 个工作日支付利息,本金及利息支付币种与结构性存款本金币种相同。
    11、观察期:结构性存款存续期间纽约、伦敦当地结算系统开门营业的每一日,如果当日
纽约、伦敦为节假日,则以节假日前一个营业日作为观察日。 根据观察期内观察日当日挂钩
标的表现,确定挂钩标的处于目标区间内的天数。
    12、到期收益测算(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假设:公司结构性存款本金为 1000 万元,实际存款天数 35 天,公司可获得的年利率与观
察期内 3 个月美元 LIBOR 利率相挂钩。
    (一)情景一:若在观察期内 3 个月美元 LIBOR 利率始终保持在目标区间之内,则客户获
得的结构性存款到期年利率为最高到期年利率 2.0%+1.5%×N/D,即 3.5%(此时 N/D=1),存款
利息=本金×存款年利率×实际存款天数÷365=10000000×3.5%×35/365=33561.64 元。
    (二)情景二:若在观察期内 3 个月美元 LIBOR 利率曾处于目标区间之外,则客户获得的
结构性存款到期年利率为 2.0%+1.5%×N/D(此时 N/D<1),假设观察期内 3 个月美元 LIBOR 利
率曾处于目标区间之外的天数总计为 10 天,则处于目标区间之内的天数为 25 天,对应的结构
性存款到期年利率为 2.0%+1.5%×25/35=3.07%,存款利息=本金×存款年利率×实际存款天数
÷365=10000000×3.07%×35/365=29438.36 元
    (三)情景三:若在观察期内 3 个月美元 LIBOR 利率始终保持在目标区间之外,则客户获
得的结构性存款到期利率为最低到期年利率 2.0%(此时 N/D=0),存款利息=本金×存款年利率
×实际存款天数÷365=10000000×2%×35/365=19178.08 元。
    情景分析提示:上述计算示例采用模拟数据计算,并不代表公司实际可获得的结构性存款
利息,仅作计算参考,具体收益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且实际分配金额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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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请以实际分配金额为准。
    13、预期年化收益率:3.8%
    14、公司本次购买北京银行理财产品的出资 7,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7.33%。
    15、收益情况:本次购买北京银行理财产品预计将会为公司带来约 65.59 万元收益。
    二、本次理财产品风险揭示
    根据北京银行提供的《风险揭示书》,公司投资本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但不限
于):
    1、产品不成立的风险:发生下述任一情形,北京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客户将承
担本产品不成立的风险:①符合结构性存款协议约定的产品不成立的条件(如有);②本产品募
集期结束时募集资金总额未达到必要的规模上限或/及下限;③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
定、政策或要求出现重大变更,或者金融市场情况出现重大变化,经北京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
以按照结构性存款协议约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
    2、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内在波动性,市场利率可能发生变化,关联标的价格走势可
能对产品结构不利,本产品所投资的金融工具/资产的市场价格也可能发生不利变化,这些都
可能使客户收益低于以定期存款或其他方式运用资金而产生的收益,甚至可能使客户面临收益
遭受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不允许客户提前终止或仅允许客户在特定期间并按照特定要求提
前终止(具体以结构性存款协议中相关约定为准),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可能使客户
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4、提前终止及再投资风险:结构性存款期限内,如果北京银行认为有必要,有权随时提
前终止本产品,一旦本产品被提前终止,则本产品的实际结构性存款天数可能小于预定的结构
性存款天数,客户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并且可能届时面临较差的再投资环境和机会。
    5、信息传递风险:客户可根据结构性存款协议以及客户权益须知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
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由于客户原因所致联系信息有误、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
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本产品信息,因此而产
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北京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
通知北京银行;如客户未能及时告知,北京银行很可能在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客户,由此产生
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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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法令和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政策设计的,如国
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发生变化,将影响本产品发行、投资、兑付等工作的
正常进行,进而可能造成本产品的收益降低。
    7、变现及延期风险:如本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存在非货币资产,则本产品可能面临资
产的变现困难、变现价格不定、变现时间难以控制等风险,进而可能造成客户的收益降低。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战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
抗力事件,金融市场危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变化、重大政治事件、银行系统故障、投资市
场停止交易、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计算机病毒攻击及其它非北京银行故意造成的
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
甚至可能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
承担,北京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北京银行无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本次购买北京银行的理财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除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对外投资的
内部控制规定外,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
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性。
    2、建立跟踪监控机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并按季度
上报董事会委托理财进展情况和异常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汇报。
    3、公司内审部负责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
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
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
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
况、相关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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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应为正规的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
他用途,开立或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投资期满后资金应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
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
周转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1、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7 年 12 月 1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6 月 1 日,
预期到期支取利率 4.45%(年利率),实际收益为 178.2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6 月 4 日
到账。
    2、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00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3 天的银行保本理财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2 月 6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8 月 8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6%,
实际收益为 115.32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8 月 8 日到账。
    3、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5 月 8 日,产品到
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8 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 4.70%(年利率),实际收益为 117.5 万元,实
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到账。
    4、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12,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5 月 10 日,产品到
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10 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 4.80%(年利率),实际收益为 312.22 万元,
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到账。
    5、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产品到
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18 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 4.65%(年利率),实际收益为 116.29 万元,
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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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5 月 30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8 月 28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9%,实际收益为 60.41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到账。
    7、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
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6 月 1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8 月 30 日,预期年化收益
率 4.9%,实际收益为 36.25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到账。
    8、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6 月 4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4 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 4.7%,实际收益为 156.73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到账。
    9、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000 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8 月 13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9 年 1 月 31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45%,实际收益为 104.24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到账。
    10、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8 月 29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29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3%,实际收益为 54.19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到账。
    11、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
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8 月 31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29 日,预期年化收
益率 4.3%,实际收益为 31.81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到账。
    12、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11 月 5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9 年 5 月 5 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 4.1%,实际收益为 164.2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9 年 5 月 8 日到账。
    13、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11 月 8 日,产品到
期日为 2019 年 2 月 8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2%,实际收益为 52.67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到账。
    14、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12,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11 月 12 日,产
品到期日为 2019 年 2 月 12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2%,实际收益为 136.5 万元,实际收益已
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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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共计 5,000 万元
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 100%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11 月 20 日,
产品到期日为 2019 年 2 月 20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2%,实际收益为 52.93 万元,实际收益
已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到账。
    16、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9,2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2,800 万元共计 12,000 万
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 100%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8 年 11 月 30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9 年 5 月 29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2%,实际收益为 248.55 万元,实际
收益已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到账。
    17、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000 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
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9 年 1 月 31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9 年 5 月 2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3.95%,
实际收益为 49.24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9 年 5 月 5 日到账。
    18、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15,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9 年 2 月 12 日,产品
到期日为 2019 年 5 月 12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实际收益为 180.45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到账。
    19、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9 年 2 月 21 日,产
品到期日为 2019 年 5 月 22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4%,实际收益为 49.32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到账。
    20、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9 年 5 月 8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9 年 8 月 8 日,预
期年化收益率 3.75%,预期最高收益约为 75 万元。
    21、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000 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利率结构性
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9 年 5 月 9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9 年 8 月 9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3.75%,预期最高收益约为 47.26 万元。
    21、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15,000 万元在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 2019 年 5 月 15 日,产品
到期日为 2019 年 11 月 15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3.9%,预期最高收益约为 351 万元。
    23、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购买华夏银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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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 2019 年 5 月 28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9
年 8 月 29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3.9%,预期最高收益约为 49.68 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北京银行对公客户结构性存款协议
    2、北京银行风险揭示书
    3、北京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客户权益须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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