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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台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1-10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
立判断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聘任邢雁为公司总裁,
聘任袁雄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颜家圣、吴拥军、姜培枫、朱俊波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刘晓珊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康进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全体独
立董事现就公司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上述人员的资格、条件
和经历以及管理经验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上述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
识,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2、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其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邢雁为公司总裁,聘任袁雄为公司总经
理,聘任颜家圣、吴拥军、姜培枫、朱俊波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晓珊为公司
财务负责人,聘任康进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姜培枫、朱俊波薪酬标准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姜培枫、朱俊波为公司副总经理。
全体独立董事现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姜培枫、朱俊波薪酬标准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确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姜培枫、

朱俊波的薪酬标准,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对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姜培枫、朱俊波薪酬标准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姜培枫、朱俊波薪酬标准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签字:                            签字:
 姓名:张慧德                      姓名: 邹雪城




 签字:
 姓名:朱军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