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台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5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和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湖北台基

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8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

金风险。

    2、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 2018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关联交

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报告

和信息披露事务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以及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

等情况。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

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对《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议和表决


                                    -1-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一致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继续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 1 年,费用

为 70 万元。

    五、关于公司 2018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1,312 万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共计派发 6,393.60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我们认为:为更好的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所提出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

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影响,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

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
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八、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

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6,000万元闲置资金投资

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风险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和闲

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6,000万元的

闲置资金,其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

融机构发行的产品,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18,000万元

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产品。



    专此独立意见!
(此页系《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签字:                             签字:
姓名:张慧德                       姓名:邹雪城




签字:
姓名:朱军


签署日期: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