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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台基股份: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08-05  

						                                            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9 -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了完善和健全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

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

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

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为“本规划”),具体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

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

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1、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

立董事的意见。

    2、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合理平衡和自身稳健发展的关

系,实施持续、科学、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2019-2021 年股东回报具体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或者采

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并可根据实际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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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数,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2019-2021年,每年以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每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公司可以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

快速,且公司董事会认为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股票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出现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分红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

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有的资金。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决策程序

    1、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当年的实际情况提出

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并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分

红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二分

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和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同意后,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

    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的,即为通过。

    3、在公司当年度盈利且提取法定公积金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仍有剩余时,

董事会应当作出现金分红预案。在符合前项规定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董事会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未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

董事会应当做出详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外,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留存收益

的确切用途。

    4、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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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全体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同意并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提案中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

因。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在本规划确定的期间届满

前董事会制定新的回报规划。

    2、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资金需求,并积极听取公司股东、

独立董事意见的基础上,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新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经独

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股东回报规划发表独立意见;相关议

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六、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 年)由公司董事会制定

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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