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1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台基股份 股票代码 30004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康进 钱璟 办公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 电话 0710-3506236 0710-3506236 电子信箱 securities@techsem.com.cn securities@techsem.com.cn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90,293,347.39 199,666,958.09 -4.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3,542,977.12 47,134,231.29 -7.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8,962,871.64 46,025,699.26 -15.35% 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2,467,773.99 -21,117,118.52 206.4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43 0.2212 -7.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43 0.2212 -7.64% 1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5% 5.50% 下降 0.75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84,839,754.21 1,050,389,797.77 3.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75,311,555.50 895,704,578.38 -2.2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3,832 0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02% 63,978,000 0 何建东 境内自然人 5.00% 10,646,000 0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江 苏信托台基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集 其他 4.06% 8,656,211 0 合资金信托计划 杜辉雯 境内自然人 2.66% 5,662,600 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其他 2.48% 5,289,900 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09% 4,454,250 0 富华远东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00% 4,262,571 0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锐进 12 期鼎萨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 其他 1.82% 3,870,450 0 托计划 杭州秉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秉林 其他 1.27% 2,716,950 0 1 号私募基金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鼎 其他 0.90% 1,916,000 0 萨 2 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上述股东中,除本报告披露的事项外,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除襄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之外的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公司股东杜辉雯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0 股,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662,6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5,662,600 股。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如有) 公司股东杭州秉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秉林 1 号私募基金除通过普通 账户持有 1,959,050 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757,9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2,716,950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广播电影电视业 报告期,在公司董事会的带领下,管理层和各部门按照年度经营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公司业务的稳健运 行。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9,029.33 万元,同比下降 4.69%;利润总额 4,805.88 万元,同比下降 8.01%;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54.30 万元,同比下降 7.6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5%,同比下降 0.75 个百分点。 1、半导体业务。报告期,功率半导体需求总体平稳,公司持续推进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优化调整,保障了功率半导体 业务稳健发展。报告期,公司销售各类功率半导体器件 54.67 万只(包括晶闸管、模块、芯片、组件、散热器等),同比下 降 17.52%,其中晶闸管销售 27.14 万只,同比下降 8.43%;模块销售 27.42 万只,同比下降 19.26%。在传统应用领域,公司 重点维护开发高压器件市场和模块市场,针对重点区域精耕细作,提高了高压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模块产品重点承接国际订 单的转移,市场结构得到优化。IGBT 产品批量持续供货,在电焊机和变频器领域销量和收入增长较快;公司产品在特种电 源领域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承接了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器件销量同比大幅增长。 2、泛文化业务。报告期,全资子公司彼岸春天多渠道扩展影视业务,签订超级网剧《明月曾照江东寒》并完成前期开 发,对外投资电视剧《天马行食神》,参投电视剧《我们都要好好的》在报告期已播出,筹备《公子不要啊》、《和亲公主》 等网络剧。 3、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为了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技术、产品和市场竞争力,引入关注半导体行业发展的战略投 资者,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公司筹划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募集资金拟用于新型高功率半导体器件产 业升级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议案,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等相关公告,尚需向证监会申报并取得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的披露要求: 序号 影视作品名称 类别 实际进展情况 许可资质取得情况 1 《明月曾照江东寒》 网络剧 前期开发完成 2 《我们都要好好的》 电视剧 已播出 已取得发行许可 3 《天马行食神》 电视剧 前期筹备 3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2019年4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1、资产负债表项目:(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拆分成“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2)“应付票 (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据及应付账款”拆分成“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四届 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 2、利润表项目:将“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自“其他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执行了该通知,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 收益”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后, 处理,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由利润表减项变为利润表加项(损失以“-”号填 列)。详见说明(1)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四届 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 详见说明(2)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 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1)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影响如下: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半年度 调整前 调整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73,481,453.92 应收票据 53,761,509.93 应收账款 119,719,943.99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48,675,651.23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48,675,651.23 资产减值损失 1,397,324.6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397,324.65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影响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 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变更后的政策,未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北京台基半导体有限公司,故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北京台基半导体有限公司。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