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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源迪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5-18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我们作为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后,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保本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
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和建设进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
限为12个月以内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梁金华、盛宝军、郑飞
                                                                   2017 年 5 月 17 日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梁金华                                             盛宝军




               郑    飞




                                                        时间:2017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