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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源迪科:关于拟投资建设合肥研发基地二期项目的公告2018-09-06  

						证券代码:300047          证券简称:天源迪科       公告编号:2018-58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建设合肥研发基地二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5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合肥研发基地
二期项目的议案》,具体事宜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合肥天源迪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合肥天源迪科”)
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投资建设天源迪科合肥研发基地二期项目。
    建设研发基地二期,公司计划将大数据及人工智能产品研发中心,电信、金
融行业线研发中心,公安行业上海研发中心迁移到合肥基地,以优化研发机构设
置,降低公司综合成本。
    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与合肥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签署协议书。
    《投资合作协议书》涉及的项目用地,公司尚未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的投资规模及进展,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
度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名称:合肥天源迪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11 月 09 日
    注册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潜水东路 66 号
    法定代表人:陈力
    注册资本:22,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计算机和网络系统设计、
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系统咨询和技术服务;信息核实与信息补全服务;接
受银行委托,提供信用卡缴款提醒通知专业服务;物业服务、房屋出租。(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主体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2,000           100%



    三、对外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合肥高新区是安徽省新兴产业门类最全、创新潜力与活力最优、金融资本最
为活跃、政策集成度最高、人才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合肥高新区产业体系
完善,已集聚形成智能家电、汽车及配套、新一代信息技术、光伏新能源、应急、
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乙方:合肥天源迪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天源迪科拟就本次交易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签订《天源迪科合肥
基地二期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天源迪科合肥基地二期项目。
    2、项目投资额:总投资不超过4亿元。
    3、项目内容:建立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研究院、行业研发中心及教育培训
中心;建立金融共享云平台及金融业务运营服务;建立新能源运营管理云产业化
中心。
    4、项目用地:拟提供项目用地位于高新区云飞路天源迪科科技园西侧,面
积约20亩,用地性质为研发用地。最终面积以用地规模预审意见为准。土地使
用性质为:科研用地。
    5、经济指标:以2017年产值税为基数,投产后新增销售收入和税收达到以
下目标,2021年新增销售收入不低于1.5亿元,新增实缴税收不低于800万元;
2022年新增销售收入不低于1.8亿元,新增实缴税收不低于1000万元;2023年新
增销售收入不低于2.2亿元,新增实缴税收不低于1200万元,之后每年销售收入
与实缴税收均不低于2023年。
    6、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生效后一年内,经甲方认定,本项目没有实质性
开工建设的,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应当将甲方或相关单位已支付的各项奖励资
金按照甲方要求无条件返还,已经签订土地出让协议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协
议约定办理。
    7、项目支持政策
    基于双方在本协议中对项目经济指标做出的约定,在乙方符合相关政策条件
和协议约定时,甲方协助乙方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政策、重点项目支持政策及
其他支持性政策。
    8、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动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自本协
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如乙方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协议以最终实际签订的《天源迪科合肥基地二期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公司进行合肥研发基地二期项目投资,计划将公司大数据及人工智能产品研
发中心,电信、金融行业线研发中心,公安行业上海研发中心迁移到合肥基地,
可优化公司研发机构设置,降低公司综合成本,提升公司竞争能力。


    2、存在的风险和影响
  (1)公司拟在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就研发基地项目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内
容以最终实际签订的投资协议为准,项目还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
有关报批事项,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因而该项目还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建
设过程中也会受到工程进度与管理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项目建设顺利开展存
在一定风险。
  (2)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对公司带来一定资金压
力,公司将合理规划公司经营及投资资金预算,减轻资金压力。
  (3)本次投资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经济指标、税收等数值均
为计划数或预估数,能否达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
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五、其他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后续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拟投资建设合肥研发基地二期项目的独立意见
    4、《天源迪科合肥基地二期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