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天源迪科: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300047          证券简称:天源迪科           公告编号:2018-66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迪科”或“公司”)于2018
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关于修订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财会[2018]15 号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
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
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
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
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根据
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
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
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
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执
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
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
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
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
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
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
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变更
是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
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
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成员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