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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瑞股份:关于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6-04  

						证券代码:300049               证券简称:福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65 号文件批准,于 2010 年 1 月成功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9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
币 28.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062.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170.60 万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891.4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验证,并出具中准验字[2010]第 1002 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公
司“生产基地技术改造”和“肝纤维化在线诊断系统(FSTM)项目”等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2,629.00 万元,实际超募资金净额 37,262.40 万元(超额
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公司已
将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按照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
通知》(财会[2010]25 号)的要求,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
财经公关费、路演费、上市酒会等费用共计人民币 632.16 万元计入 2010 年度当期费用,
而不能冲减募集资金形成的资本公积,该项调整导致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变更为 50,523.56
万元,超募资金净额变更为 37,894.56 万元。
    2、超募资金投资情况

    2011 年 3 月 29 日,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法国
Echosens SA 公司 100%股权并批准<股票出售及购买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 2000 万欧元等值的人民币收购法国 Echosens 公司 100%股权。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14 日
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法国 Echosens SA 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2011-025)。
    201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成立北京福
瑞众合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 3100 万元出资,与北京三构医学
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济民中医门诊部共同投资成立北京福瑞众合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2011 年 12 月 15 日,该公司已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成立北京福瑞众合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
公告》(2011—052)。
    2012 年 9 月 19 日,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福瑞医疗
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6,293.53 万元,用于公司福瑞科技园中福瑞医
疗中心项目的建设。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建设福瑞医疗中
心项目的公告》(2012—032)。

    二、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原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2012年9月19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福瑞医疗中心
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6,293.53万元,用于公司福瑞科技园中福瑞医疗中
心项目的建设。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超募资金16,927.02万元。

    2、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由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规划的调整,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国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
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将收回公司位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用地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公司“福瑞医疗中心”项目属于该回收范围内在建工程。因此,
公司决定终止“福瑞医疗中心”项目。

    3、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福瑞医疗中心”项目的决定,主要是由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
市规划需要,需收回公司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鉴于公司“福瑞医疗中心”项目
目前尚在建设中,并未投入运营,因此本次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增加公司现金流。同时,将公司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
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1,157.05万元,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且已占用利息收入633.4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中累计利
息收入2,848.6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215.1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9年3月31日
 开户银行     户名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余额
            内蒙古福
 中国建设
            瑞医疗科
 银行集宁              15001666647052506591   505,235,600.00      1,069,255.89
            技股份有
 支行                                                                             活期
            限公司
 平安银     内蒙古福                                                81,948.77     活期
 行深圳     瑞医疗科
                          11014727029000
 青青世     技股份有                                                             结构性
 界支行     限公司                                               21,000,000.00
                                                                                   存款
                             合   计                            22,151,204.66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
求及财务状况,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结余利息收入共计2,215.1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由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规划需要,需收回公司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后续将支付给公司相应的征地补偿款,公司将与投入“福瑞医疗中心”项目的超募资金金
额相等部分的征地补偿款优先划入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使用该部分征地补偿款。

    三、相关审议情况

    2019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
议案需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相关承诺

    1、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有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
于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或从事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
资等高风险投资;
    2、本年度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本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福瑞医疗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公司董事会根据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收回
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决定,该项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
业务造成不利影响,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
要,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
公司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福瑞医疗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福瑞医疗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开展经营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超募资金投资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①福瑞股份拟终止实施“福瑞医疗中心项目”并将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②福瑞股份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
根据目前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该事项没有
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③福瑞股份已承诺(1)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有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于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或从事证券投资、
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2)本年度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后,本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
供财务资助,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将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瑞股份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