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股份:关于政府有偿收回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的公告2019-06-04
证券代码:300049 证券简称:福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有偿收回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由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规划的调整,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 34
次常务会会议决定由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国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投资”)代
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以下简称“集宁区政府”),收回公司位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经
济技术开发区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经交易双方协商后,补偿价格确定
为 237,869,700.00 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及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国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西街数码大厦A座8楼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法定代表人:王永红
5、注册资本金:13000万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国有资产经营,资本运作,风险投资,
投资城市基础建设、拆迁改造、房地产开发及相关服务业,经营城市广告资源,棚户区改
造。
7、国融投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集宁区政府拟收回公司位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五宗国有土地使
用权(以下简称“收回地块”)及相关在建工程。收回地块包括宗地编号【2013】-90 号,用
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面积 31082 平方米的地块;宗地编号【2013】-123 号,用地
性质为医卫慈善用地,土地面积 178748 平方米的地块;宗地编号【2016】-15 号,用地性
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面积 63175 平方米的地块;宗地编号【2016】-16 号,用地性质为
二类居住用地,土地面积 61417 平方米的地块;宗地编号【2016】-17 号,用地性质为二类
居住用地,土地面积 57906 平方米的地块。在建工程是指“收回地块”内的在建工程以及其
他在建工程,即公司“福瑞健康科技园”项目在建工程,包括福瑞妇幼医院项目、福瑞养老
院项目、福瑞药品生产研发中心、福瑞药品物流配送中心。相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
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上述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
公司相关“收回地块”及在建工程账面原值合计为 510,450,992.51 元,累计摊销
15,032,811.40 元,账面净值 495,418,181.11 元,收到的相关政府补助为 285,134,000.00 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已与国融投资就本次“收回地块”及在建工程事项相关协议的核心条款协商
一致,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双方
收回方(甲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国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收回方(乙方):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
乙方位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用地(辉腾锡勒路南侧,京红南路西
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3、补偿费用
甲方对乙方上述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以及地上全部资产进行收回时,已由甲方委托
集宁区审计局对该项目所有支出进行了审计,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 237,869,700.00 元。
4、支付方式
甲方应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分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237,869,700.00 元。其中,首笔
补偿款项(20%的补偿价款,人民币 4757.394 万元)应由甲方自签订该协议之日起两个月
内向乙方支付完毕;乙方自收到甲方支付首笔补偿款项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全部手续办理
到甲方名下,由于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的除外。
5、违约责任
(1)如甲方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仍未付清全部补偿款项的,则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起计算,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乙方应付未付
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全部付清。
(2)如基于乙方原因导致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交付甲方土地及全部附着物、在建工程
项目等合同约定应交付项目,则自逾期之日起计算,以甲方已付乙方金额为基数,按照中
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甲方已付款项的利息直至交付工作完成。超过 90 天仍无
法交付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本次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公司与国融投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此次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主要是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规划需要,涉
及的公司“福瑞健康科技园”投资项目目前尚在建设中,并未投入运营,因此,本次收回不
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增加公司现金流,为公司后
续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2、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本次交易预计产生处置净损益约-1200
万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最
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集宁区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 34 次常务会会议纪要》[2018]34 号
特此公告。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