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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五互联: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18-98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部分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已离职的激
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9,900 股。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已回避
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3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3、201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的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解锁、行权等事宜。
    4、201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6年5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
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
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6年5月17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以8.27元/股价格
向98名激励对象授予425.4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首期的上市日期为2016
年5月18日。
    7、2016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公司限制性
股票合计268,000股。公司已于2017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8.69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93
名。
    8、2017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
第一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26,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69,685,590股变更为367,859,590股,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60,900股,激励对象人数
为83人。
    9、2017年10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250,02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67,859,590股变更
为367,609,570股,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1,910,880股,激励对象人数为66人。
    10、2018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及第二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54,380股。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67,609,570股变更为366,555,190股,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56,500股,激励
对象人数为59人。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数量、价格
      1、回购原因

      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
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第八节“公司、激励对象发
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公司董事会
将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同时公司将按照《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
本等各项必需事宜。
      2、回购数量、价格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规定,本次回购
注销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9,900股,回购价
格为8.27元/股。具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如下表:
                    本次回购前持                          本次回购后尚未
                                   本次回购   回购价格
序号      姓名      有的限制性股                          解锁的限制性股   回购原因
                                   股数(股) (元/股)
                    票数量(股)                            票数量(股)
 1        孙惠玲           5,790      5,790        8.27               0        离职
 2        王水英           4,500      4,500        8.27               0        离职
 3        罗旌仟          26,100     26,100        8.27               0        离职
 4        陈胜达          11,460     11,460        8.27               0        离职
 5        马晓磊           3,810      3,810        8.27               0        离职
 6          游爽           4,500      4,500        8.27               0        离职
 7          黄诚          75,000     75,000        8.27               0        离职
 8        苏国伟           6,000      6,000        8.27               0        离职
 9        蔡景舒           4,800      4,800        8.27               0        离职
 10       郭鑫杰           7,950      7,950        8.27               0        离职
 11       傅龙玉           2,850      2,850        8.27               0        离职
 12       黄宝蓉             300        300        8.27               0        离职
 13       谢雪莺           3,600      3,600        8.27               0        离职
 14       刘婷婷           3,240      3,240        8.27               0        离职
合计          —         159,900    159,900          —               0          —
         3、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所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
    金。
         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6,600股,激励对象人数为45名。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
    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66,555,190股减少至366,395,290股,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股)
一、限售流通股/非流通股   112,512,956   30.69%          0   159,900    112,353,056   30.66%
       高管锁定股         103,709,626   28.29%          0          0   103,709,626   28.31%
       首发后限售股         7,946,830      2.17%        0          0     7,946,830      2.17%
       股权激励限售股         856,500      0.23%        0   159,900        696,600      0.19%
二、无限售流通股          254,042,234   69.31%          0          0   254,042,234   69.34%
三、总股本                366,555,190   100.00%         0   159,900    366,395,290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同时不会影响
    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
    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已离
    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9,900股,回购价格
    8.27元/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合法合
    规。本次回购注销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159,900股。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
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审核后认为:
    公司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已离职的激励对象
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9,900股,回购价格8.27元/股。董
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
事会同意董事会回购注销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共计159,900股。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福建懿茂律师事务所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
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程序、数量和价格确定等符合《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
事项尚需按照 《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福建懿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