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宝: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预留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2014-08-23
证券代码:300052 证券简称:中青宝 公告编号:2014-083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预留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深圳中青宝互动网
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股权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所涉预留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中青JLC2,期权代码:036148。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1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已于2011 年10 月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
披露。
2、2011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
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
政处罚的,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形成了《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2012 年
11 月26,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中青宝互
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草案修订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2年11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 及其摘
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
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人员,不存在最近三
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人员,且激励对象不存在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所述的三种情形:(1)最近3 年内
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3 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以上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12年12月12日,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投票、网络投票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
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的
议案、《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6、2012年12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2年12月2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认为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该名单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
象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
象的名单与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
对象一致,未发生变化。
8、2013年9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和《关
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3年9月2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和《关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认为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
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的情形,该名单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
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且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10、2013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激励对象人员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所涉激励对象及期
权数量相关事宜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临时)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激励对象人
员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激励对象
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该名单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
象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11、2013年12月19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授予942.4万
份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工作,期权简
称:中青JLC1;期权代码:036115。
12、2014年8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
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版)》所涉的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获授
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
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的情形,公司或授权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
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应具备的条件,符合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3、2014年8月1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
成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所对应的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94.24万份的注销事宜,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的0.36%。
二、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中青JLC2;期权代码:036148
2、授权日:2013年09月24日
3、行权价格:42.22元/股
4、经登记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人员名单及分配比例: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期权计划总 占公司总股
姓名 职务
权份数(万份) 数的比例 本比例
刘 立 财务总监 40 4.12% 0.15%
李泽文 董事会秘书 10 1.03% 0.04%
其他激励对象(合计5人) 72 7.42% 0.28%
合计 122 12.58% 0.47%
注:上述中“期权计划总数”为970.16万份,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部分
的总和。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6、有效期:激励对象必须在授权日后5年内行权完毕,各行权期的股票期权
有效期依次为2、3、4、5 年。
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期
行权期 行权有效期
权数量比例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第一个行权期 1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第二个行权期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第三个行权期 3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第四个行权期 30%
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预留股票期权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13年8月29日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中
期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3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
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3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
本将增加至260,00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3年9月9日全部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的相关
规定,公司于2013年9月24日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
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决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
格进行调整,期权数量由650万份调整为130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由585万份
调整为1170万份,预留部分由65万份调整为130万份。
2、鉴于所涉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孙晖先生及石雄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
自愿放弃获授的8万份股票期权,公司于2014年8月8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预
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所涉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由9
名调整为7名,预留股票期权由130万份调整为122万份。
3、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前次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的公示内容一致。
四、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分享公司业绩成长所带来的价值增值。
特此公告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