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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青宝: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5-01-13  

						证券代码:300052               证券简称:中青宝              公告编号:2015-005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2.5D
游戏《新宋演义》(暂定名)开发项目及 2.5D 游戏《三国游侠》(暂定名)开发
项目”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开具的专项账户(账号:
73050122000025655)的全部余额 27,799,083.1 元(含利息)转至杭州银行股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分 行 ( 以 下 简 称 “ 杭 州 银 行 ”) 的 新 开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4403040160000067302),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0 年 2
月登陆创业板,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发行价格每
股 3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75,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4,575.4 万元,公
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70,424.6 万元。根据财政部规定(财会【2010】25 号文)规
定,募集资金净额由原来的 70,424.56 万元调整为人民币 71,075.50 万元。公司
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公司与相应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均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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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监管与使用,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2.5D 游戏《新宋演义》(暂定名)
开发项目及 2.5D 游戏《三国游侠》(暂定名)开发项目”在宁波银行深圳龙岗支
行开具的专项账户(账号:73050122000025655)的全部余额 27,799,083.1 元(含
利息)转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新开专项账户(账
号:4403040160000067302),并注销上述项目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该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
0 票反对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杭州银行共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主要约定内容如下:
    一、公司已在杭州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4403040160000067302,截止 2015 年 1 月 12 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27,799,083.1
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2.5D 游戏《新宋演义》(暂定名)
开发项目及 2.5D 游戏《三国游侠》(暂定名)开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所需的相
关投入开支等,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可以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但公司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
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长江证券。公司存单
不得质押。
    二、公司与杭州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
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长江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
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长江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
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杭州银行应当配合长江证券的调
查与查询。长江证券每次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长江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世平、周依黎可以随时到杭州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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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杭州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
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杭州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
人的合法身份证明;长江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杭州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
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杭州银行按月(每月 5 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和回单及时邮寄给公司,
并抄送长江证券。杭州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募集资
金净额的 10%的,公司及杭州银行应当 5 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方式通知长江证券,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长江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长江证券更换保荐
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杭州银行,同时按本协议要求向公司、
杭州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
的效力。
    八、杭州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长江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长江证券通知专户
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长江证券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有权
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公司、杭州银行及长江保荐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起失效。
    十、争议解决方式:如有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杭州银
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公司本次变更“2.5D 游戏《新宋演义》(暂定名)开发项目及 2.5D 游戏《三
国游侠》(暂定名)开发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便于公司办理募集资金项目的银行业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事宜。
    2、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上述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账户事项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监管与使用,没有违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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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
法有效,未发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变更“2.5D 游戏《新宋演义》(暂定名)开发项目及 2.5D 游戏《三国游侠》(暂
定名)开发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事宜。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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