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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青宝: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6-04-14  

						证券代码:300052              证券简称:中青宝        公告编号:2016-022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决定,拟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本
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下
午15:00至2016年4月15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8日;
   6、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会议出席人员:截至到2016年4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
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会议列席人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W1-B栋4楼会议室。
   9、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9月修订)》的
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经审计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5年度关联交易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注: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上述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
    2016年4月13日及2016年4月14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W1-B栋4楼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7,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联
系电话:0755-26733925,传真:0755-26000524。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
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
面授权委托书;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
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和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参会回执
及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一。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文静
    联系电话:0755-2673 3925
    指定传真:0755-2652 5613
    电子信箱:ir@zqgame.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
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052。
       2、投票简称:“中青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
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中青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
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00
   1        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元
   2        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元
   3        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00元
   4        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经审计财务决算报告》             4.00元
   5        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元
   6        审议《关于续聘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元
            审议《关于2015年度关联交易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7                                                              7.00元
            计划的议案》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多次申报的,
以第一次申报为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参会回执



致: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14:30举
行的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股



                                     股东签名(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中青宝互
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就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1         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         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经审计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审议《关于续聘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关于2015年度关联交易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7
             计划的议案》


说明: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打“√”,做出
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单位名称(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

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