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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青宝: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07-11  

						证券代码:300052            证券简称:中青宝        公告编号:2018-062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11日以电话、当面及其他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
于2018年7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
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马竹茂
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授予条件成就,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规定。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导致重大误解之处。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符合公司任职资格的中层管理人员
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中不存在《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
股票的内幕交易行为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
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7 月 11 日,向激励对象共计 68 人
授予限制性股票 690 万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