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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2017-08-21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湖
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基于每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仔细阅读
公司提供的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同意聘任程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二、任职资格合法:程涌先生2011年3月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不具有《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上述相关人员的任
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三、程序合法:公司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程序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熊伟    余明桂    季小琴
                                                          2017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