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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龙股份:审核报告2019-03-23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审 核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19]第 2-00370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9]第 2-00370 号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核意见
    我们对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18 年

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进行了审核。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已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二、形成审核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核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的

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

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的规定,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关于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

情况的说明》,以使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关于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报告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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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18 年度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的说明》发表意见。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

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二)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

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朝鸿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夏红胜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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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佛来斯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旗捷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深圳超俊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龙股份”或“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对宁波佛来斯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来斯通”)、浙江旗捷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旗捷投资”)、深圳超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俊科技”)三家并购重组。

截至 2016 年 6 月 1 日,本公司已经全资持有佛来斯通、旗捷投资、超俊科技 100%的股权。

    具体实现过程如下:

    1、2016年5月3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王

敏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49号),公司通过发

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王敏等18名交易对方(“18名交易对方”)合法持有

的佛来斯通、旗捷投资、超俊科技100%股权。

    2、截至 2016 年 6 月 1 日止:

    (1)佛来斯通依法就本次交易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 2016 年 5 月 13 领取了奉化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并变更登记至公司

名下,公司已持有佛来斯通 100%的股权。

    (2)旗捷投资依法就本次交易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 2016 年 6 月 1 日领取了杭

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并变更登

记至公司名下,公司已持有旗捷投资 100%的股权。

    (3)超俊科技依法就本次交易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领取了深

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并变更登记至公

司名下,公司已持有超俊科技 100%的股权。

    3、公司已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相关约定,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以电汇方式支

付给 11 名交易对方现金对价 23,672.9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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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



    二、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情况
       1、旗捷科技业绩承诺

   根据旗捷投资、旗捷科技交易对方(上海翔虎除外)分别与公司签署的《旗捷科技盈利承

诺补偿协议》,上述业绩承诺方对旗捷科技业绩承诺情况如下:

    (1)业绩承诺金额

    旗捷科技在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各会计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000 万元、6,000 万元和 7,000 万元。

    2、超俊科技业绩承诺

    根据何泽基、刘想欢与公司签署的《超俊科技盈利承诺补偿协议》,上述业绩承诺方对

超俊科技业绩承诺情况如下:

    (1)业绩承诺金额

    超俊科技在 2016 年至 2019 年各会计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利润分别不低于 4,500 万元、5,250 万元、6,200 万元和 7,000 万元。

    3、佛来斯通业绩承诺

    根据陈全吉、胡晖、谢莉芬、林福华、杨明红与公司签署的《佛来斯通购买资产协议》,

上述业绩承诺方对佛来斯通业绩承诺情况如下:

    (1)业绩承诺金额

    佛来斯通在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各会计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00 万元、600 万元和 720 万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1、旗捷科技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旗捷科技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旗捷科技

2018 年实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9,117.8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018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数额为 8,928.40 万元。2016 年-2018 年累计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净利润为 24,960.8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24,510.39 万元,超过 2016 年-2018 年累计业绩承诺金额 6,510.39 万元,超出 36.17%。

    2、超俊科技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超俊科技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超俊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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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



2018 年实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4,404.7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018 年度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数额为 4,254.75 万元。2016 年-2018 年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为 14,948.6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14,952.75

万元,低于 2016 年-2018 年累计业绩承诺金额 997.25 万元,未完成比例为 6.25%。

    3、佛来斯通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佛来斯通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佛来斯通

2018 年实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21.6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018 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数额为 72.46 万元。2016 年-2018 年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为 754.6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633.29 万元,

低于 2016 年-2018 年累计业绩承诺金额 1,186.71 万元,未完成比例为 65.20%。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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