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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龙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1-18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编号:2020-004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以公
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月17日当天。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
9∶30—11∶30,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9:
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620
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双全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
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97

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372,564,7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59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92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为75,836,4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26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为296,916,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52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91名,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为75,648,1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77%。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70,800,9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876%;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1,161,900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12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74,674,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8.467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1,1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21%。
       关联股东肖桂林、程涌作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70,800,9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876%;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1,161,900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12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74,674,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8.467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1,1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21%。
       关联股东肖桂林、程涌作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70,800,97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6876%;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0%;弃权 1,161,90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312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74,674,5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467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1,16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321%。
    关联股东肖桂林、程涌作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

露的《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71,402,89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688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0%;弃权 1,161,90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311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74,674,5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467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1,16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32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魏飞武、卢皓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关

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