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17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17-044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财政部颁发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该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
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
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2、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准则,并依据准则的规定对相
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
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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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关
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中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 号)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将按照经济业
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将计入营业外收支,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
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进行调整,对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期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8,002,481.12 元以及研发补助
1,198,009.20 元列入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本次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
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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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因此,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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