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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邦达: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4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17-047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
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苏国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万
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信贷担保的议案》

    公司参股子公司惠州大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
州伊科思”)现处于项目集中建设期,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为保证项目的顺利
推进,公司拟为其向银行申请的 5 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 8 年。

    惠州伊科思其他股东(合计持有惠州伊科思 54.5%股权)依照其持有的惠州
伊科思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反担保期限至公司不再为惠州伊科思提供担保为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日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分项目间募集资金额度的议
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分项目之间资金额度的调整,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日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