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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邦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9-20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万
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及公司为其提供信贷担保的
议案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乌兰察布万邦达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
融资租赁本金 2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盘活固定资产,调整负债结
构,有利于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内的全资子公司,资
产状况和盈利能力良好,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
对其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关于为参股子公司贷款授信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参股子公司陕西秦邦提供反担保,主要用于支持其业务拓展和相
关项目的投资建设,有利于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增强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反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经审慎核查,同意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杨钧、李群生、刘荣军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