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独立意见2017-12-28
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独立意见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万
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昊天节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昊
天节能”)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昊天节能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12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其变更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事项。
独立董事:杨钧、李群生、刘荣军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