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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邦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贷担保的公告2019-09-16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贷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19-053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贷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万邦达”)。

    2.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累积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 154,0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无对外

逾期担保。

    3.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贷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
公司江苏万邦达生产经营需要,同意为其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申请
3,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后期实际
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未要求江苏万邦达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盐城环保产业园环保大道9号 (28)

    法定代表人:王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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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11542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05月31日

    营业期限:至2062年05月30日

   经营范围:环保设备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设备制造、销售;

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五金产品(除电动三轮车)、化工产品(按照《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证》所列范围和方式经营)、仪器仪表、钢材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投资与资产管理;厂房、办公场地及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6,837.20 万元,负债总额 4,146.14 万元,

净资产 12,691.0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4.62%(未经审计)。2019 年上半年销售

收入 1,286.74 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

保)总额为人民币 154,000 万元(含本年度内将到期终止的部分原担保协议),

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昊天节能装备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 26,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

司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 20,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

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人民币 10,000 万元;对参股公司惠州大

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 50,000 万元;对参股公司陕西

秦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人民币 3,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陕西万邦达

水务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 5,000 万元;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人民币 40,000 万元。

    本次担保批准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审批总额累计为人民币 157,000 万元

(含本年度内将到期终止的部分原担保协议),包括公司提供的反担保及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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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占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79%,占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21.16%。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江苏万邦达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银行的信用记录良好,未发生不良借款,

资产负债率较低,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可控。

    董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公司

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为江苏万邦达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助于满足江苏万邦达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

公司整体发展。

    本次担保相关议案已由出席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全体监事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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