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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维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2017-11-14  

						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三维丝              公告编号:2017-151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股东上海
中创凌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创凌兴”)的告知函,上海中创凌
兴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从公司股东罗红花女
士处受让公司股份 7,882,82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04%;同时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2017 年 11 月 1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增持公司股
份 1,584,088 股、4,179,635 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 0.41%%、1.08%。至此,上
海中创凌兴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32,921,14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54%。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上海中创凌兴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和发展前景的信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和集中竞价方式进行
       5、本次增持详细情况

                                  成交      增持金额        增持股数    增持    增持
序号           增持日期
                                  均价         (元)           (股)      比例    方式
                                                                                大宗
 1         2017 年 11 月 10 日    9.81 元   77,330,474.00   7,882,821   2.04%
                                                                                交易
                                                                                集中
 2         2017 年 11 月 10 日   10.76 元   17,044,786.90   1,584,088   0.41%
                                                                                竞价
                                                                                            集中
 3         2017 年 11 月 13 日    10.54 元      44,053,352.90      4,179,635      1.08%
                                                                                            竞价

                    小计                       138,428,613.80     13,646,544      3.53%       -

     注:以上百分比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6、本次增持前,上海中创凌兴持有公司股份 19,27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本次增持后上海中创凌兴持有公司股份 32,921,1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4%。


     二、后续增持计划


     根据上海中创凌兴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
中创凌兴有意于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未来 12 个月内,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海中创凌兴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上海中创凌兴本次增持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上海中创凌兴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买卖公司股份将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
规则的规定。
     3、上海中创凌兴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
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