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三维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2017-11-14  

						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三维丝                   公告编号:2017-152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罗红
花女士的告知函,罗红花女士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
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 7,882,82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04%。前述减持股份
的受让人为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1、减持人:罗红花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
    4、本次减持详细情况

                               成交           减持金额            减持股数        减持      减持
              减持日期
                               均价              (元)               (股)          比例      方式
             2017 年 11                                                                     大宗
 罗红花                       9.81 元        39,336,138.00        4,009,800       1.04%
              月 10 日                                                                      交易
华宝信托
有限责任
公司-       2017 年 11                                                                     大宗
                              9.81 元        37,994,336.01        3,873,021       1.00%
“辉煌”4     月 10 日                                                                      交易
号单一资
金信托

                小计                         77,330,474.01        7,882,821       2.04%       -

    注:以上百分比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6、本次减持前,罗红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8,813,9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85%;本次减持后,罗红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0,931,1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81%。


    二、后续减持计划


    公司已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票的预披露
公告》,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公告原文,公告
编号为 2017-135。罗红花女士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
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公司将根据其减持计划后
续实施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罗红花女士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第一大股
东;受让人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数量超过 5%,是公司持股 5%以
上的股东。
    3、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辉煌”4 号单一资金信托原系罗红花女士设立
的信托计划,截至目前,该信托计划未持有公司股份;罗红花女士与其他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4、本次交易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5、罗红花女士作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本次减持未违反其在公司 2010
年 2 月 25 日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2010 年
2 月 4 日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 2015 年
10 月 14 日资产重组时作出的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四、备查文件


    罗红花女士出具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告知
函》。


    特此公告!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