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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维丝: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1-16  

						 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三维丝         公告编号: 2018-005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厦
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提案进行了认
真的事前审核,现就《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南京三维丝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暨构
成关联交易的提案》之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陈学功、耿占吉共同出资设立南
京三维丝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认缴出资 3750 万元,持有南京三维丝 75%
的股权,陈学功、耿占吉及日后南京三维丝团队骨干成员合计认缴出资 1250 万
元,持有南京三维丝 25%的股权,其中陈学功、耿占吉各认缴出资 375 万元,分
别持有南京三维丝 7.5%的股权,余 10%的股权暂由耿占吉代持,用于日后对南京
三维丝核心成员的股份激励。南京三维丝成立后,将主要从事除尘器、脱硫、脱
硝的设计、供货、安装 EPC 工程,滤袋销售,布袋除尘器运维,节能产品的研发
引进、代理合作,环境检测咨询,水环境治理等生态环保工程服务,为公司创造
新的盈利空间。因耿占吉先生原任公司副总经理,原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为
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耿占吉先生已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辞去
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有利于公司加强品牌建设,拓展公司业务,扩大市场份额,为公司创造新的业绩
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
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
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进行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活动,
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郑兴灿、王智勇、吴红军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