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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维丝: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二)2018-01-16  

						 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三维丝          公告编号: 2018-007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二)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厦
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提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
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免去刘明辉先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已经审阅了相关提案,充分了解了提案的背景和实际现状,“罗红花作
为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提议免去刘明辉先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我们认为前述提案的相关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补刘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已经审阅了相关提案,充分了解了提案的背景和实际现状,“罗红花作
为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如提议免去刘明辉先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提案获得公司2018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名增补刘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我们认为:
    1、本次公司董事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厦门三维丝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
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
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6)不得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3、本次公司董事的选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在“罗红花提议免去刘明辉先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提案获得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形下,我们同意增补刘勇先生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


    独立董事:王智勇、吴红军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